这些医院,为何举证不利
观察思考病历和诊疗记录书写问题多
张大妈与医院的纠纷是这样的:老人住院后不知什么时候尾骨骨折,老人家属说是医院护理不周,护士说每天都护理得很好。查来查去,发现在老人6年前曾遇车祸;再查伤势,证明是陈旧性骨折。使医院摆脱干系的是入院时医生在“既往史”上的客观记载。但目前许多医生对这一记录并不重视,使医院举证困难。
一位接触医疗官司较多的律师说,诊疗记录书写不全是造成医院举证困难的突出问题。不少案例中的诊疗记录缺乏客观记录,比如“既往史”,常常是简单的一个“无”字。
一些医生不会将客观的指标写进病历,使本病历不能成为真正意义上的证据。一位患者状告医院在为他手术时损伤了他的肾,而不是医院所说的肾萎缩。在法庭上,主刀医生描述说,当手术完成后,病人的肾脏血管是通的,血流颜色是红的等等。但在病历里,这些话一个字也没有。
有位病人做完骨科大手术后出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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