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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病人知道他该知道的事
http://www.100md.com 2003年2月13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2.13
     对病人到底应否得知病情真相一直有争论,病人到底需不需要这个权利呢?

    传统的医学一般是家长主义,就像《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所说的:“别把病人未来和现在的情况告诉他们。”在我国,很长一段时间内医生都是把病人的情况只告诉病人家属和亲人,因为中国人的家庭观念比较重,并且认为隐瞒真实的病情也是一种“善意的谎言”。一旦发现不治之症,便会出现医生和病人家属都含糊其辞、支支吾吾的事情,久而久之,一旦医生说“让你的家属来找我”之类的话,病人多半已经是不治之症了。历史上的所有医学伦理法典都没有包括讲真话的义务,1957年美国医学会的医学伦理原则也回避了这个问题,因为有一种情况是,病人听到不幸消息后可能会自杀或放弃与疾病作斗争的机会。奥古斯丁也说过,上帝禁止说谎,但有时真理对无辜的人是个打击。这里的这个前提是医务人员为了病人的利益,如果欺骗行为是为了医务人员和医院自身的利益,是为了掩盖自己的错误和逃避应负的责任,那就侵犯了病人及其家属的知情权。

    有一份调查显示,20世纪60年代90%的医生认为不应该告诉病人他患了癌症,到80年代反过来了,90%的医生主张将实际情况告诉病人。这说明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自主性提高了。自己的事由自己来做决定更能显出一个人的独立性;另一个原因是整个国民医学知识的提高,对病情有了自己的判断,即使医生及家属对病情“顾左右而言它”,病人多半心里也会清楚是怎么回事。所以医生认为,让病人直接面对或许对病情更有帮助,有效地医疗依赖于医患之间的互相合作,互相合作则依赖于医患之间的信任。而且这也体现了对病人的尊重,尊重病人的自主性。总的来说,病人有知道自己病情的权利。

    长期以来,人们看病一直处于糊里糊涂的状态中,全由医生作主,即使是医生告诉了患者病情,但也很少介绍成因及治疗方案的习惯。事实上,现在多数医生也认为病人知病更能配合医生的治疗。而患者们表示,作为病人,他们了解了自己的病情,心理上有了准备,能更好地配合医生治疗,这其实也是改善目前日趋紧张的医患关系的好做法。现在有不少病人就是因为不懂自己的病情,“任由医生摆布”,总担心上当受骗,从而产生不信任感。目前,因沟通不够而发生的医患纠纷甚至惨剧也并不鲜见,这种做法可谓一种好的尝试。病人有权知晓自己的病情和手术方案,医生也有义务结合病人的实际情况,深入浅出为其讲解。当然,这也要看病人的承受能力,正常情况下,普通病症都应告知患者医疗知识和治疗方案,真正让“病人成为自己的专家”应该是每个医生的心愿。 (晨 露),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