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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不良行为无空可钻——巴州药监局用制度填补法律空白
http://www.100md.com 2003年5月17日 《中国医药报》2003.05.17
     本报新疆讯 为推进药品、医疗器械和医药市场诚信机制的形成,新疆巴音郭楞蒙自治州药监局积极推行制度创新,填补了法律空白,使药品监管向从严从细迈进了一步。(7{-2e., 百拇医药

    实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该局健全了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记录档案,对违反或不符合《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但又没有相应处罚条款或行为轻微可免予处罚的行为要进行详细记录,使不良行为记录成为进行年检换证、GSP(GMP)认证、医保定点等的重要依据,通过全面推行不良行为记录制度来加强药品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7{-2e., 百拇医药

    推行黄牌警示制度。对不良行为记录次数多、屡教不改、日常管理混乱、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尚不宜作出停业整顿或吊销生产、经营许可证的,要通过挂黄牌的办法给以警示,督促其加强管理。(7{-2e., 百拇医药

    开展“优良药房”评比活动。对有一定经营规模、能将合格的药品提供给合适的顾客、能给患者提供适当的用药建议、能监督药品使用效果、长期守法经营、管理规范的药店,按照《优良药房工作规范》的要求,通过评比授予“优良药房”的称号,予以奖励。(李卫东;钟振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