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4世界防治结核病日特稿: 正确处理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
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全身许多器官均可发病,以肺结核最为常见。建国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卡介苗的接种,结核病发病率有所下降,但近五年来结核发病率又有抬头的趋势。患上结核病以后就需要服用抗结核药物治疗。据石家庄桥东区医院药剂师肖利介绍,抗结核药物一般要坚持服用6~18个月,疗程长,患者应了解一些药物的不良反应,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下面介绍的是主要抗结核药物及其不良反应。
一、异烟肼,又名雷米封,治疗量时不良反应少而轻。偶见周围神经炎,表现为四肢麻木感、烧灼感、针刺样痛。此时可加服维生素B6治疗。偶见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因此抗结核治疗期间应戒酒。可见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因此用药期间应每月检查一次肝功能。
二、利福平,服用此药后患者的尿、粪、泪液、痰等可染成桔红色,这是正常反应。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刺激症状,恶心厌食。少数病人可见肝脏损害,出现皮肤黄染。极少数病人会出现过敏反应如全身起皮疹、服药后发热,血小板及白细胞减少,出现这些症状时就应该及时停药。
三、链霉素,此药可引起较严重的过敏反应,应用前需作过敏试验。此药还可引起听神经及平衡神经的损害,造成眩晕、走路不稳、耳鸣、耳聋。发现这些症状应及时告诉自己的医生,及时停药。此外链霉素还有肾损害,肾功能减退者不宜使用。
四、吡嗪酰胺,在酸性环境杀菌效果好,因此可同时服用维生素C,以加强杀菌效果。它对肝脏毒性较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其他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关节痛、高尿酸血症。
五、乙胺丁醇,主要不良反应为视神经损害,可引起视神经炎、视力减退、视野缩小、红绿色盲、中心盲点。此种损害停药后多能恢复。乙胺丁醇有时也可引起胃肠道不适。
六、对氨基水杨酸钠,副反应有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应停药。
虽然抗结核药物都有一些不良反应,但抗结核治疗是一种需要多种药物同时服用、疗程必须足够长的过程,因此必须按时、按量、规律的服药,在治疗的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要及时告诉医生,尤其是那些在家治疗的患者,以便及时换药或处理,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避免药物损伤。
本报记者舒雅, 百拇医药
一、异烟肼,又名雷米封,治疗量时不良反应少而轻。偶见周围神经炎,表现为四肢麻木感、烧灼感、针刺样痛。此时可加服维生素B6治疗。偶见中枢神经系统兴奋,因此抗结核治疗期间应戒酒。可见肝脏损害,转氨酶升高,因此用药期间应每月检查一次肝功能。
二、利福平,服用此药后患者的尿、粪、泪液、痰等可染成桔红色,这是正常反应。较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刺激症状,恶心厌食。少数病人可见肝脏损害,出现皮肤黄染。极少数病人会出现过敏反应如全身起皮疹、服药后发热,血小板及白细胞减少,出现这些症状时就应该及时停药。
三、链霉素,此药可引起较严重的过敏反应,应用前需作过敏试验。此药还可引起听神经及平衡神经的损害,造成眩晕、走路不稳、耳鸣、耳聋。发现这些症状应及时告诉自己的医生,及时停药。此外链霉素还有肾损害,肾功能减退者不宜使用。
四、吡嗪酰胺,在酸性环境杀菌效果好,因此可同时服用维生素C,以加强杀菌效果。它对肝脏毒性较大,应定期检查肝功能。其他不良反应有胃肠道反应、关节痛、高尿酸血症。
五、乙胺丁醇,主要不良反应为视神经损害,可引起视神经炎、视力减退、视野缩小、红绿色盲、中心盲点。此种损害停药后多能恢复。乙胺丁醇有时也可引起胃肠道不适。
六、对氨基水杨酸钠,副反应有胃纳减退、恶心、呕吐、腹泻,严重者应停药。
虽然抗结核药物都有一些不良反应,但抗结核治疗是一种需要多种药物同时服用、疗程必须足够长的过程,因此必须按时、按量、规律的服药,在治疗的过程中发现不良反应要及时告诉医生,尤其是那些在家治疗的患者,以便及时换药或处理,在治疗疾病的同时避免药物损伤。
本报记者舒雅,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