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张兵李新潮)为了全面规范街头医疗诊所的治疗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河南省卫生厅和省中医药管理局近日联合制定了“八统一”管理措施。
“八统一”措施分别是:统一诊所标牌,标牌中须注明诊所名称、性质、监督电话;统一诊疗场所布局,诊室、处置室、治疗室必须分开;统一医疗文书,如病历、处方等;统一收费票据,诊所收费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服装、胸卡;统一销毁一次性医疗用品。对不按规定实施“八统一”措施的诊所,将按非法行医论处。另外,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实行诊所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城镇诊所监管不力的,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统一”措施分别是:统一诊所标牌,标牌中须注明诊所名称、性质、监督电话;统一诊疗场所布局,诊室、处置室、治疗室必须分开;统一医疗文书,如病历、处方等;统一收费票据,诊所收费必须开具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统一工作制度;统一常用诊疗技术操作规程;统一服装、胸卡;统一销毁一次性医疗用品。对不按规定实施“八统一”措施的诊所,将按非法行医论处。另外,对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还将实行诊所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对城镇诊所监管不力的,上一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其通报批评,并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