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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对药品经营使用实行警示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3年7月26日 《中国医药报》2003.07.26
     新华社讯 为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河北省近日出台了全省药品经营、使用单位不良行为警示制度管理办法。8wl, http://www.100md.com

    实施不良行为警示,就是入药监部门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当地公众媒体或药监部门的网站上发布,同时还要对其进行行政处罚。有不良行为记录的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醉和精神药品定点、GSP认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年检、《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年检、医疗机构制剂的审批等方面的申请。8wl, http://www.100md.com

    凡发生第二次不良行为的,属情节严重者,将依法吊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8wl, http://www.100md.com

    不良行为自记录起1年后,被记录单位可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撤消不良行为记录的申请,经确认该不良行(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