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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物中毒的救治方法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7日 《当代健康报》 2003.08.07
     一般的食物中毒,多数是由细菌感染,少数由含有毒物质(有机磷、砷剂、升汞)的食物,以及食物本身的自然毒素(如毒蕈、毒鱼)等引起。发病一般在就餐后数小时,呕吐、腹泻次数频繁。如在家中发病,应视呕吐、腹泻、腹痛的程度适当处理。

    首先要强调一点:呕吐与腹泻是肌体防御功能起作用的一种表现,它可排除一定数量的致病菌释放的肠毒素,故不应立即用止泻药如易蒙停等。特别是有高热、毒血症及粘液脓血便的病人应避免使用,以免加重中毒症状。

    由于呕吐、腹泻造成体液的大量损失,会引起多种并发症状,直接威胁病人的生命。这时,应大量饮用清水,可以促进致病菌及其产生的肠毒素的排除,减轻中毒症状。

    腹痛严重的病人可适量给予解紊剂,如颠茄合剂或颠茄片。

    如按上述处理后仍无缓解迹象,甚至出现失水明显,四肢寒冷,腹痛腹泻加重,极度衰竭,面色苍白,大汗,意识模糊,说胡话或抽搐,甚至休克,应立即到医院救治,否则会有生命危险。 (孙延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