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人该不该结婚
8月2日,经历了近一年的“爱情长跑”,四川省资中县公民镇两位艾滋病感染者——37岁的曹学良和34岁的王代英终于迎来了新婚大喜的日子。为祝福这对新人,附近村民几乎“倾巢出动”,婚宴酒席摆了21桌都还不够,与十余位艾滋病感染者同桌聚餐的人数多达两百余人。客人中还有不少是专程从成都赶来的专家、记者。
主持人:晨露
嘉 宾:
苏 萍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张建新 四川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石本清 山东省皮肤病医院性病研究中心副主任医师
李克杰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
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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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该不该结婚
主持人:好像几年前也有过像曹学良和王代英一样打算结婚的艾滋病患者,当时社会各界反对颇多,迫于社会的压力而放弃了结婚的念头,从各方面来说,艾滋病患者该不该结婚呢?
石本清:根据卫生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艾滋病病人应暂缓结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应接受医学咨询。这一规定实际上意味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结婚。为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建立家庭的权利,管理办法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寻求生活伴侣,并与之共同生活的首要条件是:双方确知其病情并经过医学咨询,掌握对艾滋病病毒预防知识。
张建新:我认为他们的婚礼意义十分重大,曹学良和王代英是全国第一对双方都是HIV阳性者领取《结婚证》并得到社区认同且举行盛大婚礼的感染者,此次婚礼将是我国社区内消除对艾滋病人歧视的最好范例。结婚是他们的权利,同时也体现了社会的人文关怀。艾滋病感染者只要不发病,与正常人并无两样,他们也需要正常的家庭生活。假如强行干涉他们的合法婚姻,并不表示他们就没有实际的性生活,这其实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更大的潜在危险。婚姻对艾滋病患者是一种鼓励,是一种社会的接纳。只要曹学良、王代英夫妇能够互相鼓励,积极面对生活、面对疾病,应该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把体内的艾滋病病毒控制在很低的水平,就有可能出现战胜疾病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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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杰:允许艾滋病人结婚,这是权利的回归。艾滋病人是否可以结婚,一直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从目前人们对艾滋病规律掌握的水平来看,艾滋病感染者在不发病的情况下,只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他们完全可以组成婚姻和家庭,享受天伦之乐。在这种情况下,再一味地禁止艾滋病感染者结婚,显然与他们正常生活的权利性质相悖。因此,人们不断地呼吁回归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权利。这里的“回归”是指一些权利如结婚本是他们固有的权利,过去曾被我们不恰当地剥夺了,现在到了归还权利给他们的时候了。
议题二
艾滋病与道德是否有关
主持人:许多人一说起艾滋病就会想到吸毒、不洁性行为等与道德相违背的一些行为,就会不由自主地戴上有色眼镜来看艾滋病患者,艾滋病与道德沦丧有多大关系?
石本清:艾滋病患者并不都是由于吸毒、不洁性行为而造成的,还有像输血或者母婴传播都是有可能的,所以片面地把艾滋病与道德沦丧联系在一起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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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新:用伦理学的术语讲,得艾滋病跟道德是不相干的。疾病是肌体对致病因子的一种反应。因此,疾病本身没有道德不道德的问题。艾滋病感染者的行为本身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你可以谴责他的行为,但他感染上艾滋病病毒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把这两个问题混为一谈,就会造成一个后果,即认为病是对其犯错误的一种惩罚,这是错误、落后的观点。预防艾滋病并不能通过孤立感染者实现,其关键在于教育,教育人们改变不安全的行为方式。
苏萍:在这方面,面子常常掩盖事实,偏见常常战胜科学。显然,这种认识和态度不仅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并无益处,而且从社会正义的角度看也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对相当一部分出于贫困和无知而感染艾滋病的社会弱势人口更是有失公平。事实上,不论艾滋病患者是如何感染上这种“世纪绝症”的,只要其一旦成为病人,对他们的任何歧视、指责和抛弃都是不应当的。负责任的社会、负责任的政府应当施以援手,救死扶伤。以此观之,一些地方对艾滋病状况的三缄其口,预防、应对措施的迟滞,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慌和歧视,都是值得警醒和反思的。政府和公众的警醒和反思应当从彻底改变对艾滋病、艾滋病人的态度入手,应当给予艾滋病人以“国民待遇”,不是把艾滋病人隔绝于社会,而是让他们能够继续自己的正常生活,使他们在时刻面对艾滋病魔威胁的情况下,能够尽可能多地体会到社会的温暖,而不会强化其无助的绝望。实际上,在医学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战胜艾滋病的情况下,人文的光辉一定会在人类与艾滋病的角逐中发挥难以预见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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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题三
艾滋病人需要多大的宽容度
主持人:大家都认为对艾滋病患者的任何歧视、指责和抛弃都是不应当的,他们最需要的是宽容、理解。那么多大的宽容度是对患者、对社会最合适的呢?
石本清:宽容是必要的,但不是无限度的。国外就有过艾滋病患者由于受歧视而采取报复行为的事件,出现这种事件,一旦出现不良后果,我们就不可能只举着宽容的牌子,而是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加强教育。很多人是在不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下进行传播的,对这些人抱有偏见和进行刑事追究就是不公正的。
张建新:我们的社会正在变得宽容,一种狭隘的“解恨”心理正在渐渐淡去,一直被视为洪水猛兽、被视为叛逆的艾滋病人、吸毒者、同性恋者正渐渐得到一种人性化的关怀。以前,这样的评论深入人心:“他们是不可宽恕的,是他们自身不负责的行为导致了世界的灾难”;“苍天有眼,终于让那些荒淫之徒得到了报应”。在这种排斥和仇视的背后,是对这个群体生存权利的剥夺。而现在,小到与艾滋病患者的一次握手,大到国家出台保护这一群体的相关规范,无不传递着社会对他们的宽容。这宽容让我感受到一种理性。我们的社会正在变得理性,批判现实主义者的“激情批判”并没有影响越来越多的人的理性思考和决策机构的理性决策。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吸毒者给社会、家庭、自身带来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丧失做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防止感染疾病,尤其是防止感染死亡率为90%的艾滋病的权利。广东省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就是基于对吸毒者做人这一权利的尊重,在防止艾滋病与“纵容”之间做出了“两害取其轻”的理性决策。我对几年前“街头装上安全套发放机”时引发的那场激烈争论还记忆犹新,但现在它们却早已成为一道“人们懒得尴尬的城市小点心”了,少有人还会坚持“提供安全套不是在避免性病而是在鼓励嫖娼”这样的批判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理性的认同。此外,对艾滋病患者、对同性恋者的同情与关怀不断增多的背后,也是一种理性的认识在作支撑。所以,我认为社会需要一种理性的宽容,艾滋病人需要的也是这种宽容。
议题四
人们应该如何
对待传染病患者
主持人:除了艾滋病还有许多传染性疾病,包括性病、肝炎等等,我曾经在传染病医院, 百拇医药
主持人:晨露
嘉 宾:
苏 萍 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教授
张建新 四川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
石本清 山东省皮肤病医院性病研究中心副主任医师
李克杰 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学副教授
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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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患者该不该结婚
主持人:好像几年前也有过像曹学良和王代英一样打算结婚的艾滋病患者,当时社会各界反对颇多,迫于社会的压力而放弃了结婚的念头,从各方面来说,艾滋病患者该不该结婚呢?
石本清:根据卫生部《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管理意见的通知》,规定艾滋病病人应暂缓结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如申请结婚,双方应接受医学咨询。这一规定实际上意味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可以结婚。为保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建立家庭的权利,管理办法规定,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寻求生活伴侣,并与之共同生活的首要条件是:双方确知其病情并经过医学咨询,掌握对艾滋病病毒预防知识。
张建新:我认为他们的婚礼意义十分重大,曹学良和王代英是全国第一对双方都是HIV阳性者领取《结婚证》并得到社区认同且举行盛大婚礼的感染者,此次婚礼将是我国社区内消除对艾滋病人歧视的最好范例。结婚是他们的权利,同时也体现了社会的人文关怀。艾滋病感染者只要不发病,与正常人并无两样,他们也需要正常的家庭生活。假如强行干涉他们的合法婚姻,并不表示他们就没有实际的性生活,这其实对整个社会造成了更大的潜在危险。婚姻对艾滋病患者是一种鼓励,是一种社会的接纳。只要曹学良、王代英夫妇能够互相鼓励,积极面对生活、面对疾病,应该能够在较长时间内把体内的艾滋病病毒控制在很低的水平,就有可能出现战胜疾病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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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克杰:允许艾滋病人结婚,这是权利的回归。艾滋病人是否可以结婚,一直是一个争议很大的问题。从目前人们对艾滋病规律掌握的水平来看,艾滋病感染者在不发病的情况下,只要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他们完全可以组成婚姻和家庭,享受天伦之乐。在这种情况下,再一味地禁止艾滋病感染者结婚,显然与他们正常生活的权利性质相悖。因此,人们不断地呼吁回归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权利。这里的“回归”是指一些权利如结婚本是他们固有的权利,过去曾被我们不恰当地剥夺了,现在到了归还权利给他们的时候了。
议题二
艾滋病与道德是否有关
主持人:许多人一说起艾滋病就会想到吸毒、不洁性行为等与道德相违背的一些行为,就会不由自主地戴上有色眼镜来看艾滋病患者,艾滋病与道德沦丧有多大关系?
石本清:艾滋病患者并不都是由于吸毒、不洁性行为而造成的,还有像输血或者母婴传播都是有可能的,所以片面地把艾滋病与道德沦丧联系在一起是不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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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新:用伦理学的术语讲,得艾滋病跟道德是不相干的。疾病是肌体对致病因子的一种反应。因此,疾病本身没有道德不道德的问题。艾滋病感染者的行为本身被认为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非法的,你可以谴责他的行为,但他感染上艾滋病病毒是另外一回事。如果把这两个问题混为一谈,就会造成一个后果,即认为病是对其犯错误的一种惩罚,这是错误、落后的观点。预防艾滋病并不能通过孤立感染者实现,其关键在于教育,教育人们改变不安全的行为方式。
苏萍:在这方面,面子常常掩盖事实,偏见常常战胜科学。显然,这种认识和态度不仅对预防和控制艾滋病并无益处,而且从社会正义的角度看也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对相当一部分出于贫困和无知而感染艾滋病的社会弱势人口更是有失公平。事实上,不论艾滋病患者是如何感染上这种“世纪绝症”的,只要其一旦成为病人,对他们的任何歧视、指责和抛弃都是不应当的。负责任的社会、负责任的政府应当施以援手,救死扶伤。以此观之,一些地方对艾滋病状况的三缄其口,预防、应对措施的迟滞,公众对艾滋病的恐慌和歧视,都是值得警醒和反思的。政府和公众的警醒和反思应当从彻底改变对艾滋病、艾滋病人的态度入手,应当给予艾滋病人以“国民待遇”,不是把艾滋病人隔绝于社会,而是让他们能够继续自己的正常生活,使他们在时刻面对艾滋病魔威胁的情况下,能够尽可能多地体会到社会的温暖,而不会强化其无助的绝望。实际上,在医学还不具备足够的能力战胜艾滋病的情况下,人文的光辉一定会在人类与艾滋病的角逐中发挥难以预见的巨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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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病人需要多大的宽容度
主持人:大家都认为对艾滋病患者的任何歧视、指责和抛弃都是不应当的,他们最需要的是宽容、理解。那么多大的宽容度是对患者、对社会最合适的呢?
石本清:宽容是必要的,但不是无限度的。国外就有过艾滋病患者由于受歧视而采取报复行为的事件,出现这种事件,一旦出现不良后果,我们就不可能只举着宽容的牌子,而是要有一定的惩罚措施,加强教育。很多人是在不知道自己感染艾滋病病毒的情况下进行传播的,对这些人抱有偏见和进行刑事追究就是不公正的。
张建新:我们的社会正在变得宽容,一种狭隘的“解恨”心理正在渐渐淡去,一直被视为洪水猛兽、被视为叛逆的艾滋病人、吸毒者、同性恋者正渐渐得到一种人性化的关怀。以前,这样的评论深入人心:“他们是不可宽恕的,是他们自身不负责的行为导致了世界的灾难”;“苍天有眼,终于让那些荒淫之徒得到了报应”。在这种排斥和仇视的背后,是对这个群体生存权利的剥夺。而现在,小到与艾滋病患者的一次握手,大到国家出台保护这一群体的相关规范,无不传递着社会对他们的宽容。这宽容让我感受到一种理性。我们的社会正在变得理性,批判现实主义者的“激情批判”并没有影响越来越多的人的理性思考和决策机构的理性决策。吸毒是一种违法行为,吸毒者给社会、家庭、自身带来的危害是不言而喻的,但他们并没有因此而丧失做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防止感染疾病,尤其是防止感染死亡率为90%的艾滋病的权利。广东省为吸毒者提供清洁针具,就是基于对吸毒者做人这一权利的尊重,在防止艾滋病与“纵容”之间做出了“两害取其轻”的理性决策。我对几年前“街头装上安全套发放机”时引发的那场激烈争论还记忆犹新,但现在它们却早已成为一道“人们懒得尴尬的城市小点心”了,少有人还会坚持“提供安全套不是在避免性病而是在鼓励嫖娼”这样的批判了,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理性的认同。此外,对艾滋病患者、对同性恋者的同情与关怀不断增多的背后,也是一种理性的认识在作支撑。所以,我认为社会需要一种理性的宽容,艾滋病人需要的也是这种宽容。
议题四
人们应该如何
对待传染病患者
主持人:除了艾滋病还有许多传染性疾病,包括性病、肝炎等等,我曾经在传染病医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