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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17517
http://www.100md.com 2003年8月9日 志一
     一、关于细辛用量

    关于细辛的用量,历来主要有以下3种观点:

    1.不可过半钱匕。最早论述细辛用量者,首推宋•;;陈承《本草别说》。《证类本草》记载:“别说云: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半钱匕,多即气闷塞不通者死”。“钱匕”是古代量取药末的器具。用汉代的五株钱币量取药末至不散落者为一钱匕,用五铢钱币量取药末至半边者为半钱匕。一钱匕约为今2g多,半钱匕约为今1g多。

    2.不可过一钱。如明•;;李时珍本草纲目》记载:“承曰:细辛,若单用末,不可过一钱,多则气闷塞不通者死”。古之“一钱”约折合今之3g。李氏之说流传至今,影响之大,似乎医人皆知。甚至民间还流传着“细辛不过钱,过钱命相连”的谚语。

    3.不可多服乎?如明末清初医家张志聪在《本草崇原》中说:“细辛,……岂辛香之药而反闭气乎?岂上品无毒而不可多服乎?”张氏以反问的语气,对细辛的用量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认为细辛为辛香之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