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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应谨慎接种疫苗
http://www.100md.com 2003年9月29日 《家庭医生报》 2003年第39期(总第920期 2003.09.29)
     众所周知,疫苗是人类与传染病斗争的有力武器,也是保护人民身体健康的法宝。疫苗进入人体后会刺激诱发一系列免疫应答,使人体获得有益的免疫力,然而,凡事有利则有弊,因为所有疫苗对人体来说都是异种或异体大分子物质,所以,某些接种对象会有一些接种副反应,如某些孕妇会引起流产或早产。

    有学者将孕产妇接种问题概括为三句话:孕前及时接种,孕期避免接种,哺乳期慎重接种。

    孕前准妈妈要接种的疫苗因人、因时、因地而异。如乙肝五项检测全部阴性者,最好在孕前全程注射三针乙肝疫苗,尤其是与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一方结婚者。如要接种风疹疫苗者,则在接种疫苗后3个月内应避孕。如在怀孕期间需要进入某种疾病的流行区(如甲肝、出血热、炭疽等),必须在怀孕前预先接种该种疾病的疫苗。

    怀孕期间一般不宜接种疫苗,但亦有例外。一是在新生儿破伤风高发地区,孕妇可在妊娠第4个月至分娩前1个月接种两针,两针间隔时间至少4周,以降低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二是在怀孕期间被可疑动物咬伤,必须全程足量注射狂犬疫苗甚至抗狂犬病血清。

    哺乳期间,有不少疫苗不宜接种,如钩端螺旋体疫苗、流行性出血热疫苗、森林脑炎疫苗、霍乱菌苗等。

    最后要提醒的是,如有特殊情况出现,准妈妈们应在当地防疫专家指导下,根据当时当地的具体情况,权衡利弊,作出抉择。, 百拇医药(许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