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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765011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4日 当代健康报
     问:群众自由选择医院之后,会不会导致一些知名的大医院人气急升,而小医院出现萧条,进而引发医院的恶性竞争呢?

    答: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从我们考察过的兄弟城市医疗保险运作的情况来看,恰恰是缓解了上述情况。首先济南市是省会城市,又是副省级城市,医疗卫生资源相对比较丰富。群众为了看病方便,除了有些特殊情况找一些名气大的医院,大都选择自己比较熟悉的、离家比较近的医院。从就医选择上看,将会改进一生病就去大医院,一去医院就多开药、开贵药的就医行为,职工群众将会精打细算。

    问:在这次济南市医疗保险制度改革中,如何处理好国家、集体、个人的投入与分配问题,这方面大概比例是多少?

    答:这次改革规定的是双方负担的原则。从资金筹集来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要缴纳的比例为本人月工资收入的2%,单位缴纳职工工资总额的8%;大额医疗救助,每人每月缴4元。从支出来看,个人账户资金归个人所有,由个人支配。住院的时候统筹基金报销有一定的比例,个人负担一小部分。

    问:本次改革的难点在什么地方?

    答: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本身就是几项保险之中最难的一项改革。因为涉及到参保单位、参保者、医院、药店,还有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利益的主体比较多,医疗的行为比较复杂,再加上医疗不可预见性的因素太多。济南是省会城市,按照上级要求,实行资金市区内统筹,务必兼顾各类人群的不同医疗需求,这是难点。要把不同层次需求的人放在一个医疗保险制度下是有一定困难的。但只要正视困难,勇于攻关,随着改革的深入是会克服的。

    问:以后没有上医疗保险是不是就看不起病了?

    答:也不能简单地说就看不起病了。一旦得了大病,自己承受不了的病,可能会有看不起的问题。但政府为广大劳动者建立的医疗保险制度是一种社会互济,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看得起的。

    问:这次改革,对于老百姓究竟有什么好处,是不是花架子?

    答:这次改革应该说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具体对老百姓有什么好处,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这次应该说通过改革,有些国有企业长期以来拖欠职工的医药费,改革之后只要单位参保了,就不会出现新的拖欠,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从总体看,我们感到这次改革对于保障老百姓利益、满足大家基本医疗需求,应该说还是有好处的,而且是实实在在的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