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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生育保险出生三年好寂寞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2月4日 《当代健康报》 2003.12.04
     本报讯 (记者 晨露 通讯员 董平 甄义博)今年12月1日,济南市城镇企业女职工有了生育保险,已经整三周年了。但据记者了解,许多女性对此知之甚少,“生孩子费用还是按医疗比例报销的。”

    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针对女性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通过社会保险立法,为怀孕和分娩的职业妇女及时提供物质帮助和产假,以保障受保母子的基本生活,保持、恢复或增进生育女职工的身体健康及工作能力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据济南市医保办有关人士介绍,生育保险基本由三部分组成:产假,指职工女性在分娩前、后所享受的有薪假期;生育津贴,指职工妇女因生育后离开工作岗位,不再从事有报酬工作以致收入中断,及时给予定期的现金补助;医疗服务,指由医院、医生或助产士为职工妇女提供的妊娠、分娩和产后的医疗照顾,以及必须的住院治疗。但是,由于我们的宣传不力,以及许多单位对此项政策执行不严,许多女性并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尤其是一些个体私营企业,由于一味追求经济效益,妊娠妇女的生育政策更难以落实。

    社会学家分析说,女性的事不是女人自己的事,女性承担的维持人类的繁衍这一职责具有社会性,而现实情况是,这一社会性职能过多地落在了女性个人和企业的头上。企业自有企业的难处,市场经济优胜劣汰,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的支出,加上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使他们难以轻装上阵,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公平性受到损害。实现生育费用社会统筹正是本着社会的事社会承担这一原则制定的目标,生育保险可以更好地维护女职工生育期的权益,更将有力推动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妇女是半边天,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