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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农村药店要务实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月29日 《中国医药报》2004.01.29
     农村“两网”建设开展以来,零售药店在农村得到较快的发展,为方便群众购药和保证用药安全有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仍有些问题值得进一步探讨。p|@r*, 百拇医药

    笔者认为,发展农村零售药店,让农民用上质优价廉、安全有效的药品,必须从实际出发,在零售药店的审核验收中,做到掌握标准从严、硬件要求从实的原则。p|@r*, 百拇医药

    积极引导有实力、有人力资源的药品经营企业向农村延伸零售网点。目前,一些有实力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拥有比较先进的管理模式,聚集了一批药学技术人才。作为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引导这些企业有计划地延伸农村零售网点,在农村主要集镇、人口较集中的乡镇所在地开设药店,引导社会资金和人才向农村流动,发展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零售药店。p|@r*, 百拇医药

    在无药学技术人员领衔开办药店的乡镇,可以先发展非处方药零售药店。目前,对于非处方药零售药店的发展,还有一些不同看法,主要是由于非处方药品种尚在遴选之中,有相当一部分药品处于“双轨制”状态。同时,也有一部分人担心非处方药药店受利益驱动违法经营处方药,会增加药品监管的难度。其实这种想法是“重审批,轻监管”的思想在作怪。发展农村药店的目的是方便农民购药,保证农村药品质量,而加强日常监管、规范药品经营行为是药品监管部门的职责,不能因为怕难管就不去发展。p|@r*, 百拇医药

    掌握标准从严,硬件要求从实。乡镇药店的营业面积是否必须达到40平方米?笔者认为,保证药品经营质量,硬件条件固然重要,关键还在于是否能够严格执行药品质量管理制度。只有在药品检验、上柜销售、保管养护、售后服务等方面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才能真正确保所经营药品的质量。因此,要从实际出发,只要营业面积能够适应其药品经营规模就行,即:营业面积与其经营品种相适应,与药品销售量相适应,与药品陈列保管的要求相适应。p|@r*, 百拇医药

    促进医院药房向零售药店转化。当前,医疗机构使用药品的管理与零售药店经营药品的管理有较大差距。《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对医疗机构使用药品只作了原则性的规定,而对其药品采购、使用、保管、养护和售后服务都缺乏具体的规定,尤其是未对医疗机构从药人员资格认定提出具体要求,导致医疗机构从药人员形成“杂牌军”,在客观上造成了医疗机构药房和零售药店质量管理上的不平等,阻碍了医疗机构药品管理水平的提高。p|@r*, 百拇医药

    具备条件的个体诊所,可设置相应的非处方药药柜。乡镇个体诊所从业人员大多是医学院校专业培养的医学技术人员,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具备非处方药药店经营能力。在个体诊所用药实行急救药品和常用药品备案的前提下,通过审核、验收、发证,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体诊所设置非处方药药柜,既能满足偏远农村和人口分散的乡镇群众用药需求,也能相应增加个体诊所的收入;既规范了诊所药品使用行为,也将其药品纳入了零售药店管理范畴,可谓一举两得。p|@r*, 百拇医药

    (杨广亮)(杨广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