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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爱≠情爱
http://www.100md.com 2004年2月9日 《家庭医生报》 2004年第6期(总第939期 2004.02.09)
     有位姑娘找了个男友,初步印象不错。可是在约会的第三次就要吻她,抚摸她,甚至要和她做那件事。她不安、害羞,认为感情还没有到那个程度而加以拒绝。可他认为这都是因为爱她。还有一位妇女说:“我结婚7年,开始夫妻感情好,可是两年来夫妻关系出现了变化。他很忙,经常很晚回家,彼此说说谈谈时间几乎没有,我和他似乎在思想感情上有了距离。可他的性要求较强,每周要有好几次,事完以后就自顾自地睡。我感到不是滋味,其实,我需要的不单是性生活。

    这两年事都包含了性爱和情爱的关系。

    应该说,爱情是在性的生理基础上产生,可是性并不等于就是爱情。爱情是理解,是志同道合,是心心相印,而不谨谨是性欲的发泄与满足。

    如果说,性是爱情的生理基础,那么爱情就是性的心理基础。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性关系、性活动,才能美妙、健康、充实而持久。有位心理学家说,“不论嫖客在妓院的床上多么热烈,他的心永远是孤寂的。”这句话是有道理的,因为他与她根本没有情爱。中国有句古话:“捆绑不成夫妻”。因为他(她)们没有感情。

    就拿前面那位姑娘的情况来说,如果她和男友还没有建立起爱情就匆匆发生性关系,最后很可能分手了事。而那对夫妻,由于婚后谈谈说说的时间很少,没有心灵沟通,就不会相互谅解,相互配合,那么性生活就变成单纯的生理发泄,一种“例行公事”。

    因此,对性爱和情爱,要结合,不能混同,如果把性爱和情爱等同起来,就会造成两性关系畸形发展。对于年轻的人来说,常常会把性的吸引,性的冲动看成是爱情,这是不成熟的表现之一。, http://www.100md.com(俞景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