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药业版 > 药事药政 > 药界大观
编号:10765656
今年11月15日后将不再受理GSP认证申请
http://www.100md.com 2004年3月11日 《当代健康报》 2004.03.11
     本报讯 (记者 王丽云 实习生 陈萌萌)2004年是药品经营企业GSP认证的关键年和攻坚年。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济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泉城济南药品批发、零售企业GSP认证的期限已经敲定。

    济南市药监局要求,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必须在2004年5月31日前完成认证的申请及受理工作,2004年6月30日前完成认证;县城和市区的零售企业必须在2004年11月15日前完成认证的申报及受理,2004年12月31日前完成认证工作。逾期未按规定申请GSP认证者,将不再受理其GSP认证申请,对到期未通过GSP认证的企业,依法给予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的处理,最终仍不符合要求的,依法取消其药品经营资格。

    从3月初开始,济南市药品经营企业大规模的认证工作正式启动。药监部门将零售药店申请认证时限分为三类。基础好、行动快、准备充分,能够在5月底前提出认证申请的为一类企业,药监局将采取咨询指导、靠前服务的方式助其率先认证;认证工作已经起步,但软硬件改造有待完善,能在8月底前提出的为二类企业,药监局将重点给予技术指导;认证工作行动迟缓,8月底仍无法提出的为三类企业,药监局将于9月上旬再次发出督促认证通知书,并明确告知不如期提出认证申请会带来的严重后果。,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