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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费控制在8%以内
http://www.100md.com 2004年3月11日 《健康时报》2004.03.11
     本报讯 北京市医保中心今年将向医疗机构下达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费比例的控制指标,使本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个人自费比例控制在8%以内,该比例与去年相比有所降低。据有关负责人介绍,将参保人员个人自费比例控制在8%以内,是针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总体而说的,不是针对每一个参保人员个体。也就是说,各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医疗总费用中,个人自费比例控制在8%以内。(7{-1e., 百拇医药

    (吴心)(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