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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注册管理有新规
http://www.100md.com 2004年4月24日 《中国医药报》2004.04.24
     本报北京讯 记者文彬报道 为了加强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的监督管理,理顺关系,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印发了《关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注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的注册管理问题,含抗菌、消炎药品的创口贴的注册管理问题,以及中药外用贴敷类产品的注册管理问题分别予以明确。6vk, http://www.100md.com

    《通知》指出,对于药品和医疗器械相结合产品中由药品起主要作用、医疗器械起辅助药品作用的(如预装了药品的注射器等),按药品进行注册管理,由药品注册司负责;对于该类产品中由医疗器械起主要作用、药品起辅助作用的(如含药支架、带抗菌涂层的导管、含药避孕套、含药节育环等),按医疗器械进行注册管理,由医疗器械司负责,在注册工作中,邀请药品审评专家参加。6vk, http://www.100md.com

    对于含抗菌、消炎药品的创口贴,按药品进行注册管理,由药品注册司负责;对于中药外用贴敷类产品,由于这类产品是传统的中药外用贴敷剂,也按药品进行注册管理,由药品注册司负责。6vk, http://www.100md.com

    《通知》自2004年8月1日起施行。(文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