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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543110
撑起中药专利保护伞
http://www.100md.com 2004年5月8日 中国医药报
     在我国新的药品注册办法中,知识产权保护被提到了突出位置,特别强调“申请入应当对所申请注册的药物或者使用的处方、工艺等,提供在中国的专利及其权属状态说明,以及对他人的专利不构成侵权的保证书,承诺对可能的侵权后果负责”,这种修改对中药产品的研发战略决策必将带来重大影响。

    中药研究成果现在存在多种保护形式,有技术诀窍,如云南白药、片仔黄等;有商标保护,如同仁堂商标、桐君阁商标等;还有行政保护,如新药保护、中药品种保护、药品行政保护及专利(知识产权)保护等。 加入世贸组织后,中药产品的多种保护形式不可能长期存在下去。“新药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都是中国自己制定的药品保护形式,与国际上公认的知识产权保护形式(专利制度)尚不接轨。而且多种保护形式既不利于推进专利保护制度,也不利于推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中药的现代化、国际化进展。在新形势下,医药企业保护现有中药品种的既得利益面临严峻挑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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