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已经死亡,还要继续抢救吗
记者在一家知名网站的医护论坛上看到以下言论:
当患者临床已经死亡,家属还不放弃,要求医护人员继续抢救,这时候需要继续抢救吗? (佥佥)
需要!其实为什么不用我解释了,想必大家都明白。 (非礼勿动)
没办法,就是做个样子。在见习的时候送来两个溺水的小孩,抢救无效死亡,但是老师还吩咐我们做胸外按压,很直白地说,做个样子给家长看。 (县壶齐世)
真的是很无奈,早上出诊,我们到时,患者已经死亡,我们按患者家属的意见,仍然给患者用了抢救药物,胸外按压了十几分钟。家属仍然不满意。是不是为了体现人道主义啊,虽然有点无意义。 (佥 佥)
患者血压测不到,颈动脉搏动摸不到,呼吸、心跳都听不到,瞳孔散大固定,心电图直线,临床死亡,也要继续抢救30分钟。 (给点阳光就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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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像这些医护人员谈论的一样吗?真的有病人已经临床死亡,家属还要求医生抢救的事情吗?这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记者带着这些疑惑和问题,走访了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相关的专家,看他们如何理解、谈论这个现象。
病人已死亡,抢救是否有意义
记者:病人已经临床死亡,家属还要求医生抢救,这种事情是不是在死亡率比较高的科室比较常见?
秦成勇(山东省立医院副院长):这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病人比较年轻、平时身体比较好,突然死亡,病人家属接受不了,这时候就容易出现这种现象。不管病人在到达医院时是否死亡,我们医院都要求医生进行常规抢救,因为你并不知道这个病人是在进医院前30分钟死亡还是进院前1秒钟死亡,如果是后者可能还有创造奇迹的可能。还有就是许多患者在死亡时家属还未赶到,这样我们就必须一直抢救下去,防止病人家属到来时看到无人救护的死者。很多人认为病人已经死亡,抢救没有意义,我认为意义还是有的,至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关怀和安慰。当年我在急诊科工作的时候,就收治过一个已经死亡的病人,但是家属没有赶到,我们一直坚持做心肺复苏达两三个小时,虽然浪费体力,但是让死者家属不至于感到一种凄凉,我想还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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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博(山东省立医院肿瘤科主任):许多人都认为这种现象在我们肿瘤科应该比较普遍,但事实上正好相反,我们这里有很多病人家属在病人走向死亡的时候要求我们不再抢救,当然我们还是认真抢救的。要求我们放弃抢救的主要是癌症晚期的病人,他们的家属不希望病人再受痛苦的煎熬。虽然,我们那里很少遇到这种大家讨论的现象,但是我还是想说点我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如果抛开医学来说,这样做是一种人道主义关怀,是医院需要的,也是每一个病人需要医生具备的。
刘纪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急救室副主任):我们可能遇到这种现象很多,也比较集中。首先必须清楚死亡的定义,生命科学方面的专家认为个体生命死亡是有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点,到了这个点上,生命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开始解体,永远不能再恢复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死亡的临界点。目前全世界已有30多个国家为脑死亡立法,至少有80个国家承认脑死亡为死亡标准,而我国仍然采用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扩散为死亡的标准。而国际上所承认的脑死亡,简单地说就是不可逆的昏迷和大脑无反应;呼吸停止,进行15分钟人工呼吸仍无自主呼吸;颅神经反射消失(如瞳孔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等均消失);瞳孔散大或固定;脑电波消失;脑血循环完全停止(脑血管造影)。事实上,心死亡时病人早已经脑死亡了,抢救对于病人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我收过一个马路上猝死的病人,由于送到医院时间已经比较长,我们抢救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无效,死亡已经没有可逆转性了,但是他的孩子要求我们再抢救四个小时,四个小时之后还活不过来,他的子女就放弃。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没办法回绝,那个孩子抓着父亲的手一直在说:“爸爸,给我一点希望,给我一点希望……”我们又抢救了四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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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兆荣(山东省千佛山医院门诊部主任):前些天我们收过一个病人就是大家讨论的这种情况。他是一个外地处级干部,退休前最后一次出差,结果到了济南,吃第一顿饭,还没吃到嘴里人就滑到桌子下面了,是心肌梗死,结果到医院已经死亡,但是一起来的同事还要求抢救,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一个人死亡不仅仅是生与死的问题,还牵扯到其他许多社会问题,我们所做的这种抢救可能在这个时候不具备抢救的实际意义,但是它具备一定的社会问题,也是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的办法。
无效抢救会不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记者:如果我们对每一个死亡病人都再次抢救,这会不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秦成勇:我认为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为如果判定病人已经临床死亡,那么我们在家属的要求下进行抢救,可能主要是用手按压死者胸部,作为心肺复苏,这样主要是浪费医生的体力、精力,没有太多的经济浪费。而且要提出的一点是,如果有别的病人需要救治,那我们就不会一味地做这件事,只有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才这样做。在这里我想呼吁广大读者,要积极掌握一些急救知识,在患者需要救治的时候能够给予简单的救治,不要到了医院,人已经死亡了才要求医院做这做那,救活患者才是最有意义的。急救常识的推广、教育,这是我国比起其他国家较为落后的。同时,还要呼吁健全急救网络,完善急救体系,让患者在第一时间接受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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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改:可能我在急诊科更为了解这些情况,医疗资源浪费还是有的。一个病人在急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急救机器支持,这包括心点监护仪、心肺复苏仪、冰帽、呼吸机、除颤仪等等,当然这不是所有科室都有的,主要在急症科、RCU(重症监护病房)使用。这些仪器使用费用并不低,对于一些富裕的家庭来说,用这些仪器进行精神慰藉可能不奢侈,但是对于一些家庭很穷的,在病人死亡时,即便他们接受不了,我们医生也会告诉他们不要无谓的浪费。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病人已经死亡,但是我们现在通过仪器是可以维持呼吸状态的或者心跳状态的,实际没有意义。但是这种维持可能一天就要患者家属消耗万元有余。另一方面,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救治已经死亡的病人,实际上是一种奢侈,是一种浪费。还想说一点,病人死后很多医生在死者家属的要求下抢救,除了人道主义因素以外,可能还有防止医患纠纷的意义,所以,我希望能够早日立法,客观的规定死亡标准,除了有利于减少医疗资源浪费,也是对医生的一种保护。 (本报记者 晨露)
[编后]遇到亲人突然死亡这样的事,每个人都会在感情上接受不了,我们迟早都要理性的面对,又何必为难医生,浪费更多的金钱呢?, 百拇医药
当患者临床已经死亡,家属还不放弃,要求医护人员继续抢救,这时候需要继续抢救吗? (佥佥)
需要!其实为什么不用我解释了,想必大家都明白。 (非礼勿动)
没办法,就是做个样子。在见习的时候送来两个溺水的小孩,抢救无效死亡,但是老师还吩咐我们做胸外按压,很直白地说,做个样子给家长看。 (县壶齐世)
真的是很无奈,早上出诊,我们到时,患者已经死亡,我们按患者家属的意见,仍然给患者用了抢救药物,胸外按压了十几分钟。家属仍然不满意。是不是为了体现人道主义啊,虽然有点无意义。 (佥 佥)
患者血压测不到,颈动脉搏动摸不到,呼吸、心跳都听不到,瞳孔散大固定,心电图直线,临床死亡,也要继续抢救30分钟。 (给点阳光就灿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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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像这些医护人员谈论的一样吗?真的有病人已经临床死亡,家属还要求医生抢救的事情吗?这是普遍现象还是个别现象?记者带着这些疑惑和问题,走访了山东省立医院、山东省千佛山医院相关的专家,看他们如何理解、谈论这个现象。
病人已死亡,抢救是否有意义
记者:病人已经临床死亡,家属还要求医生抢救,这种事情是不是在死亡率比较高的科室比较常见?
秦成勇(山东省立医院副院长):这是比较常见的。比如病人比较年轻、平时身体比较好,突然死亡,病人家属接受不了,这时候就容易出现这种现象。不管病人在到达医院时是否死亡,我们医院都要求医生进行常规抢救,因为你并不知道这个病人是在进医院前30分钟死亡还是进院前1秒钟死亡,如果是后者可能还有创造奇迹的可能。还有就是许多患者在死亡时家属还未赶到,这样我们就必须一直抢救下去,防止病人家属到来时看到无人救护的死者。很多人认为病人已经死亡,抢救没有意义,我认为意义还是有的,至少是对死者家属的一种关怀和安慰。当年我在急诊科工作的时候,就收治过一个已经死亡的病人,但是家属没有赶到,我们一直坚持做心肺复苏达两三个小时,虽然浪费体力,但是让死者家属不至于感到一种凄凉,我想还是有意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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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维博(山东省立医院肿瘤科主任):许多人都认为这种现象在我们肿瘤科应该比较普遍,但事实上正好相反,我们这里有很多病人家属在病人走向死亡的时候要求我们不再抢救,当然我们还是认真抢救的。要求我们放弃抢救的主要是癌症晚期的病人,他们的家属不希望病人再受痛苦的煎熬。虽然,我们那里很少遇到这种大家讨论的现象,但是我还是想说点我自己的看法。我认为如果抛开医学来说,这样做是一种人道主义关怀,是医院需要的,也是每一个病人需要医生具备的。
刘纪改(山东省千佛山医院急救室副主任):我们可能遇到这种现象很多,也比较集中。首先必须清楚死亡的定义,生命科学方面的专家认为个体生命死亡是有过程的,在这个过程中有一个点,到了这个点上,生命作为一个完整体系开始解体,永远不能再恢复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就是死亡的临界点。目前全世界已有30多个国家为脑死亡立法,至少有80个国家承认脑死亡为死亡标准,而我国仍然采用心跳、呼吸停止、瞳孔扩散为死亡的标准。而国际上所承认的脑死亡,简单地说就是不可逆的昏迷和大脑无反应;呼吸停止,进行15分钟人工呼吸仍无自主呼吸;颅神经反射消失(如瞳孔反射、角膜反射、咳嗽反射、吞咽反射等均消失);瞳孔散大或固定;脑电波消失;脑血循环完全停止(脑血管造影)。事实上,心死亡时病人早已经脑死亡了,抢救对于病人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我收过一个马路上猝死的病人,由于送到医院时间已经比较长,我们抢救了一个多小时,还是无效,死亡已经没有可逆转性了,但是他的孩子要求我们再抢救四个小时,四个小时之后还活不过来,他的子女就放弃。对于这种情况,我们没办法回绝,那个孩子抓着父亲的手一直在说:“爸爸,给我一点希望,给我一点希望……”我们又抢救了四个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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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兆荣(山东省千佛山医院门诊部主任):前些天我们收过一个病人就是大家讨论的这种情况。他是一个外地处级干部,退休前最后一次出差,结果到了济南,吃第一顿饭,还没吃到嘴里人就滑到桌子下面了,是心肌梗死,结果到医院已经死亡,但是一起来的同事还要求抢救,我们也是这样做的。一个人死亡不仅仅是生与死的问题,还牵扯到其他许多社会问题,我们所做的这种抢救可能在这个时候不具备抢救的实际意义,但是它具备一定的社会问题,也是防止出现不必要的医疗纠纷的办法。
无效抢救会不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记者:如果我们对每一个死亡病人都再次抢救,这会不会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
秦成勇:我认为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因为如果判定病人已经临床死亡,那么我们在家属的要求下进行抢救,可能主要是用手按压死者胸部,作为心肺复苏,这样主要是浪费医生的体力、精力,没有太多的经济浪费。而且要提出的一点是,如果有别的病人需要救治,那我们就不会一味地做这件事,只有在各方面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才这样做。在这里我想呼吁广大读者,要积极掌握一些急救知识,在患者需要救治的时候能够给予简单的救治,不要到了医院,人已经死亡了才要求医院做这做那,救活患者才是最有意义的。急救常识的推广、教育,这是我国比起其他国家较为落后的。同时,还要呼吁健全急救网络,完善急救体系,让患者在第一时间接受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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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纪改:可能我在急诊科更为了解这些情况,医疗资源浪费还是有的。一个病人在急救过程中需要大量的急救机器支持,这包括心点监护仪、心肺复苏仪、冰帽、呼吸机、除颤仪等等,当然这不是所有科室都有的,主要在急症科、RCU(重症监护病房)使用。这些仪器使用费用并不低,对于一些富裕的家庭来说,用这些仪器进行精神慰藉可能不奢侈,但是对于一些家庭很穷的,在病人死亡时,即便他们接受不了,我们医生也会告诉他们不要无谓的浪费。举个例子,如果一个病人已经死亡,但是我们现在通过仪器是可以维持呼吸状态的或者心跳状态的,实际没有意义。但是这种维持可能一天就要患者家属消耗万元有余。另一方面,把有限的资源用于救治已经死亡的病人,实际上是一种奢侈,是一种浪费。还想说一点,病人死后很多医生在死者家属的要求下抢救,除了人道主义因素以外,可能还有防止医患纠纷的意义,所以,我希望能够早日立法,客观的规定死亡标准,除了有利于减少医疗资源浪费,也是对医生的一种保护。 (本报记者 晨露)
[编后]遇到亲人突然死亡这样的事,每个人都会在感情上接受不了,我们迟早都要理性的面对,又何必为难医生,浪费更多的金钱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