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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莫攀比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3日 《当代健康报》 2004.06.03
     现阶段,我国农村对失去劳动能力没了生活来源的老人大都由子女来赡养,这也是每一个做儿女应尽的义务。多子女的家庭一般是由孩子们共同赡养老人。最近回家乡听说了这么一件事:一位老人有五个子女,去年老人生病,儿女们之间因分摊医疗费用和轮流到医院伺候的时间不均引起了矛盾。最后,子女之间竟为此失去了和气,老人很是伤心。

    赡养失去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父母是每个做子女应尽的义务,也是做人应有的品质。赡养父母是我们做子女的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主要方式,作为儿女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现在许多家庭都采取“平均”和“轮流”的方式赡养父母,应该说这是一个好的做法。但不可能做到绝对平均,子女们更不应相互攀比、斤斤计较。

    子女们的生活条件各异,如居住条件,有的住在农村,有的住在城市,有的和父母同住一地,有的远在他乡。即使同在一地,条件也不尽相同,经济收入差异就更大了。所以,赡养父母还是应该子女们尽其所能,有钱出钱,有力出力才好。远离父母、经济条件较好的,就应该多寄些钱物。当然,也应尽量多抽些时间回家探望父母。和父母住在一起的,整日照顾老人的衣食冷暖及伤病,这是很难用金钱来衡量的。作为子女,应该这样想:赡养父母多出点钱是应该的,照顾父母多出些力也是应该的。而不应考虑别的兄弟姐妹是否出钱少了,出力少了,应该为自己赡养父母多出钱、多出力而感到高兴。

    做子女的应该想方设法地孝顺父母,尽自己最大的能力赡养父母。这样做相应减轻了其他兄弟姐妹的负担,也增强了子女们之间的团结,同时还宽慰了父母的心。

    总之,赡养父母攀比是不可取的,它会伤害骨肉亲情,更会伤害父母的心。 (陈书斌),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