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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861808
疾病——悬在农民头上的剑 ——来自四川省通江县农村贫困家庭的调查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7日 中华女性网
     去年以来,笔者先后深入四川省通江县药铺、兴隆、胜利、回林等12个乡镇,对农村贫困家庭妇女儿童进行了走访调查。调查发现,约60%左右的妇女儿童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其生存状况令人堪忧。

    从调查的12个乡的281户贫困农民家庭来看,近两年因各种伤病致贫和返贫者占79.7%。泥溪乡七村四社的蒋配芳,1997年以前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富裕户,1997年2月蒋配芳突然得病,经村、乡、县三级医疗机构诊断为慢性肾炎,多年治疗未愈,后到华西医科大学诊断为尿毒症,先后用去医药费7万余元仍未见好转,加之其爱人因护理她常年不能参加劳动,现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曲滨乡陆家山村三社陆映风,家庭收入过去在当地属中上水平,但其妻于1995年患肺结核病,在用去医疗费2万余元后于2000年因治疗无效而死亡;其子又患慢性肾炎,花费医疗费1万余元,导致陆映风因照顾他们而无法正常生产,家庭收入锐减,长女不得不中途辍学,现负债1.5万元无力偿还。类似情况不胜枚举。农村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在我国广大地区普遍存在,引发人们的深刻思考。分析其原因,导致这一现象有如下几方面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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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生活水平较低导致妇女儿童因病返贫

    所调查的281户贫困农民家庭2003年人均年收入730.91元,最低年收入不足200元,最高的也不到2000元,人均年收入低于826元的户数占调查总户数的64.41%,贫困家庭的收入远远低于当地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因家庭收入较低,日常支出较高,根本无力支付医药费用,大部分妇女儿童只能“大病小看”“小病慢慢拖”,其结果是小病拖成大病,大病拖到无法治疗。现在大部分青壮年男劳动力外出务工,妇女儿童成了家中的主要劳动者,患病之后,不能正常生活、劳动,家庭就一下子走上了赤贫的境地。

    二、医药费用过高导致妇女儿童因病返贫

    目前医药市场秩序还未完全理顺,农民就诊费用居高不下。调查显示,一个农民在门诊就诊一次的平均直接医疗费用为76.59元;住院费用每人将为2486.24元,面对如此高的诊疗费用,许多家庭不得不靠借钱贷款治病。曲滨乡陆家山村和九龙庙村46户贫困家庭纯粹靠贷款治病,因病造成这些贫困户收入锐减,支出猛增,贫困程度不断加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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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卫生投入偏少导致医疗单位运行艰难

    2003年,通江县乡镇财政支出总额为6406.26万元,而承担着全县95%以上的农村居民医疗卫生任务的乡镇卫生院拨款仅占财政支出的1.95%;在57个乡镇卫生院中,有33个卫生院有危房,总面积为22649.6平方米,18个卫生院的房屋全是危房;医疗、卫生设备简陋、老化,基本上无B超、心电图机,化验室只有显微镜,X光机多是从原区卫生院淘汰的30—50MA的小功率老式机器,已超出服役期限,收入不能支付电费和维修费。部分乡镇卫生院处于解体状态,各自为阵,分散经营,挂集体的牌子,挣私人的票子,公共卫生网络不健全,服务不到位。部分妇女儿童生病后,只能到较远的大中型医院就医,交通费、生活费、医药费犹如一座座大山,压得很多家庭喘不过气来。(苟超)

    今天的中国已经跨入了经济飞速发展的崭新时代,但必须承认,原有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正与之呈现出严重的断裂,看病这一最基本的生存保障竟然成了悬在农民头上的一把利剑。虽然现阶段我国的大多数农民已经跨过了温饱的门槛,然而,农民看病难、因病返贫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相当严重。有统计数字显示,比例约占总人口的80%的农村人口只享用着不到1/3比例的医疗卫生保障服务,因病致贫的人口已经占到贫困人口的约50%。在一些贫困山区,由于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农民患病未就诊的比例为72%,应住院未住院的达到89%。“致富十年功,大病一日穷”正是多少农村家庭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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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此可见,在农村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医疗合作保障体制,改革农村医疗制度、重建村级合作医疗体系已经成为当务之急。从2003年开始,在政府的指导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开始在一些地区试行,农民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推动力量和最终受益者。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是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推进农村卫生体制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它引发的是中国农村医疗制度的“第二次革命”。

    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发展历程:

    ●合作医疗创建于上世纪40年代,发展于50年代,兴盛于60年代—70年代,到70年代末全国绝大多数生产大队都办起合作医疗。

    ●1978年,“合作医疗”被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0年,全国农村约有90%的行政村实行合作医疗,成为我国医疗保障制度的三根支柱之一。

    ●随着农村公社的解体,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迅速瓦解。到1996年,合作医疗制度仅覆盖不足10%的农村人口,绝大多数农民成了毫无医疗保障的群体。

    ●1997年,卫生部等部门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发展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若干意见》并得到批复,重建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努力至此达到高潮。

    ●2002年,北京等地开始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变以前主要由农民出资为政府拿大头,并放宽了报销的范围和额度。

    ●2003年,有关部门酝酿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在全国推广。到目前为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向全国316个县、9700万人口广泛推广。,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