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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包装能否印制药价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10日 《北京现代商报》 2004.06.10
     江西省医药集团公司高级会计师汪花香建议,将物价部门清理核定后的药品零售价或最高限价连同其“价格批准文号”输入电脑供人查阅,并直接印制在药品包装上。这样可方便消费者对药价的监督,减少药品流通领域的获利操作空间,间接遏制药品价格虚高。

    汪花香认为,这种方法的关键是物价部门在核定药品价格时,一方面要充分保证药品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合理的获利空间、一方面要严防出现虚列成本的“糊涂定价”和得了好处后的“人情定价”、“腐败定价”。这就要求建立当事人问责制,如果物价人员对药品进行“畸高定价”,就应受到追究,就像设计人员对工程设计不合格产生的不良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一样。

    据了解,所谓“药价虚高”是医药商品的特殊性与市场失范、诚信缺位共同造成的。之所以将药价称之为“虚高”,是因为药价原本不高,只是医院低价购进后为了捞取好处而向病人虚报价格而已。医患存在信息不对称,所以若能改变病人信息缺失的地位,情况将大为改观。将批准文号和价格直接印制在包装上,是方法之一。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药品消费是被动消费,病人自己缺乏选择权和决定权。所以,只要能把药品交到医生手中,就不愁销不出去,就不愁价格高低。而在竞争激烈的买方市场中,要想把药品交到医生手中即进入医院,就得疏通关系,或明或暗地送回扣。据介绍,一般医药产品销售不招标进入医院约需经过9个环节:生产企业—一些买断总经销的大型批发企业—大区或者省级代理—地市级代理—医药批发公司销售商—院主管领导—药剂科主任—医生—统计药方的统方员—消费者。每个环节都需要用钱去疏通,这些开支包括中间商的渔利最终都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全部转嫁到消费者的头上,导致药价飞涨。

    据了解,一般药品包括材料、人工及制造在内的成本价只占其零售价的10%-25%,消费者实际所支付的药品价格通常是成本价的4至10倍,由此造成约有50%的人生病不敢去医院,尤其在农村,药价虚高已成为农民致贫、返贫的主要原因之一。

    但是对这个建议,也有人士并不赞同推广这个做法。他们认为,印制日期会给企业带来额外负担,而且印制的价格是否就是真实的价格也难以保证,反而催生医患之间的误会。李玉颖 摘编 J042,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