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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龄孕妇问题多
http://www.100md.com 2004年6月28日 《家庭医生报》 2004年第26期(总第959期 2004.06.28)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很多人把大量的精力和时间都投入到了工作,因此结婚的平均年龄越来越大,孕妇的平均年龄也越来越大。医学上把35岁以上孕妇称为高龄孕妇。目前我国高龄初产妇大约占2.45%,而且有上升趋势。高龄孕妇与年轻孕妇相比,麻烦甚多。

    有研究表明,年龄愈大,所生孩子中先天性痴呆儿和先天性畸形儿的发病率就愈高。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随着年龄增长,女性卵巢及男性睾丸逐渐衰老退变,产生的卵子及精子往往质量下降,染色体畸形的机会增多。

    高龄妇女合并症、并发症也多,最常见的有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妊娠期糖尿病等。妊娠期孕妇体内的血容量会比非孕期明显增加,心脏负担加重,如果合并心脏病就不能耐受如此重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时特有的疾病,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身体浮肿,严重时出现抽搐、昏迷、心肾功能衰竭,甚至造成母儿死亡。妊娠期糖尿病的危害也不小,它可以引起早产、巨大儿、畸形胎儿、死胎及新生儿死亡。糖尿病孕妇还容易发生感染。

    另外,高龄孕妇的臀位产和手术产发生率都较高。加之这个年龄的孕妇骨盆和韧带功能退化,产道组织弹性较小,子宫收缩力相应减弱,易导致难产,造成胎儿产伤、窒息。

    为此,建议妇女尽量不要成为高龄孕妇。如果你已经是一位高龄孕妇,你也不需过度担忧,此时最重要的是做好孕前及产前检测。高龄孕妇通过孕前检查可及早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如高血压和糖尿病发现早可在孕前得到控制,许多优生筛查在孕早期就可以进行,一些防止胎儿畸形的药物也应在孕早期开始服用。对于有并发症、合并症的孕妇,建议早入院治疗,及时终止妊娠,避免严重后果的发生。, 百拇医药(朱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