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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者隐私应受充分保护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16日 《当代健康报》 2004.09.16
     在太原一家事业单位工作的杨先生一谈起刚刚做过的全单位集体体检,就觉得气不打一处来。他在进行内科检查时,医生连门都没关好就让脱去衣裤,为了提高检查速度,他还没坐起来,就又被“撵”下了床,更不用说整理好衣裤。更让他难堪的是,旁边还站着好几位等候的人,医生的大嗓门就嚷起来:“你有点问题,以前查过吗?”引得同事一下子就围过来。

    不只是杨先生,参加集体体检时有这种遭遇的人不在少数。他们认为,许多个人身体状况的信息通过一次集体体检会被别的人知道,可其中有些情况是他们不愿为人所知的。特别是一些检验项目要当着众多体检者的面掀起或脱去衣服,让人觉得难为情、尴尬,因此相当多的体检者不愿意在众目睽睽之下接受体检。

    专家指出,出于人性的立场,医院也有责任最大限度地保护体检者的隐私权;医生应该从人的社会心理角度去审视体检者,而不能生硬地将病人看成肉、血管、骨骼的综合体。要把体检者作为一个独立的、不但拥有肉体更具有独立思想的个体来对待,尊重他们的心理感受以及合法隐私权。在很大程度上,精神伤害往往比肉体伤害所带来的损害更为严重。

    另外,从保护个人隐私权的角度出发,医院也应该考虑到体检者的个人感受。尽管现行法律对“隐私”没有做出具体界定,但每个公民包括体检者理应享有“隐私权”,应该保护。医疗卫生部门作为一个特殊的行业,医生全面了解体检者的身体健康情况,可以避免许多不必要的损害,但即使如此,医院在对受检人体检时,也有义务保护受检人的隐私。

    一些参加过集体体检的人士认为,医院尊重体检者隐私,体现的是医疗服务人性化的走向,符合现代人对生命质量的要求。将个人健康状况作为体检者的一种隐私权利予以确认不仅体现了人道主义,也为建立正常和谐的医生与体检者的关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为此医院应尽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以保证受检人的隐私。

    一位从事健康体检工作的医生认为,医院在安排体检时应“人性化”一些,尽量为体检者创造一个不受干扰的体检环境,争取体检时只能有医生、护士在场,以便维护受检人的合法权益。因为医院与体检者之间不仅仅有经济合同关系,还包含着人与人之间相互关联的人道主义。但目前受场地、人员等条件的制约,不少医院在这方面欠账很多。 (高 风),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