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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处方药OTC标识应规范
http://www.100md.com 2004年9月18日 《中国医药报》2004.09.18
     编辑部:[m, http://www.100md.com

    OTC是非处方药的专有标识,是消费者自选药品的识别符号,也是药监部门实行药品分类管理的重要依据。标识不清,不仅会给消费者用药安全带来严重隐患,也给药监部门的监管造成很大困难。[m, http://www.100md.com

    今年3月份,饶河县药监局在对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时,发现标识为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40206的快克牌复方氨酚烷胺胶囊,小包装上的OTC标识为纯黄色。执法人员因此产生怀疑,当即进行抽验,经双鸭山市药检所检验,鉴定为假药。经与海南亚洲制药有限公司联系,该厂从未生产过这个批号的药品。[m, http://www.100md.com

    随后,饶河县药监局开展了药品包装、说明书、标签的专项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药品生产企业对非处方药的OTC标识印制不规范。比较典型的有佳木斯某中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0402001的四季感冒片,药品小包装上的OTC的标识为黑色;浙江某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031210快克牌复方氨酚烷胺胶囊,药品小包装上的OTC标识为桔黄色。这两种药品的内包装上分别为绿色和红色,内外包装标识不一致。经与这两个生产厂家联系,证实是本厂生产的合格药品。当饶河县药监局提出该批药品的OTC标识不符合《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管理规定》,要求他们将该药品召回并进行整改时,他们均不以为然。[m, http://www.100md.com

    按照《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管理规定》:“非处方药专有标识图案分为红色和绿色,红色专有标识用于甲类非处方药药品,绿色专有标识用于乙类非处方药药品和用作指南性标志”、“使用非处方药专有标识时,药品的使用说明书和大包装可以单色印刷,标签和其他包装必须按照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色标要求一体化印刷”。因此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守此项规定。[m, http://www.100md.com

    非处方药专有标识的色标已被广大人民群众接受和认知,出现其他颜色的标识会给大人民群众识别非处方药带来困难,势必给药品分类管理造成混乱。因此提醒药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药监部门的规ㄓ≈埔┢纺谕獍埃砸殉龀?br>销售的包装不规范药品应及时召回。同时也建议各级药监部门加大监管和指导力度,对包装不规范的药品应禁止出厂销售。[m, http://www.100md.com

    黑龙江省双鸭山市饶河县药品监督管理局 徐景文 孟庆海(徐景文;孟庆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