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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药品更名之真相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0月12日
     看了《药品何必换“洋名”》一文,大意是说“药品更换名称是厂家有意炒作,把老药当新药,提高药价,大赚一笔”,笔者认为此观点有失偏颇,如不纠正,可能误导读者。以下是笔者的看法去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SFDA)为了进一步规范药品质量,确保药品安全有效,取消了药品地方标准,要求所有药品必须执行国家标准;原执行国家标准的地方批准文号的药品也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变更为国家批准文号。那么原地方批准文号和地方标准的药品都必须重新申报SFDA,国家局在审查这些药品时,不光对这些药品质量、标准、工艺流程等进行审查,还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名称审查。因此这段时间有很多药品的名称(不符合规范的名称)进行了变更。

    如果药品名称混乱,如同药异名、异药同名、一药多名或药品名称与治疗作用、功能相联系而造成使用者错觉或误导,都会给处方、配方、使用造成许多困难。很容易产生差错事故,甚至误导用药、欺骗消费者。

    世界各国都对药品名称管理非常重视。WH O将药品名称管理作为药品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我国也设立了药典委员会药品名称小组。制定了药品命名的原则规定,同时在新药审批和药品整顿工作中特别重视药品名称问题。

    目前我国药品命名的原则是:

    一、药品名称读音应清晰易辨,全词不宜过长,避免与目前已经使用的药品相似;

    二、属于同一药效类别的药物,名称应力求用适当的方法使之显示这一关系。

    三、凡是易令解剖学、生理学、病理学和治疗学角度猜测药效的名称一般不应采用。

    由此可见,药品更名主要原因是政策使然。当然也有极少数是上期文章所述。我们应抓住主要矛盾,还读者事情的真实面目。 (彭永红),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