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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新动向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1月25日 《中国医药报》2004.11.25
     北京为降低药品招标成本,从明年开始,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招标采购每年只进行一次,而且,全市所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集中参加招标,不再进行自主招标。n-zp%, 百拇医药

    河南正在推行“四位一体”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新J剑撼闪⒆呕垢涸鹬?br>定采购计划,对招标采购进行全程监督。利用计算机网络平台,完成投标、开标、评标、议标、交易、结算等程序,避免药品招标过程中的“非正常”操作。简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程序。中介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企业提交规定以外的证明文件,如荣誉证书、商标注册证、税务登记证等。n-zp%, 百拇医药

    严格履行中标药品购销合同。市(地)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所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回款时间从货到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60天,其他医疗机构的回款时间严格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医院回款不及时,将追究负责人责任;药厂药品中标后,拒绝送货的,被列入黑名单,取消下次参与投标的资格。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公布制度。纠风与价格、社保、卫生、工商、药监、中医药等部门联合设立监督机构,对在药品招标采购中存在不良行为的医院、药厂、中介机构,实行不良记录登记公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