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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泽执法实行“双回执”
http://www.100md.com 2004年12月25日 《中国医药报》2004.12.25
     本报江苏讯 “王老板,这是守纪回执,请你对我们今天执法活动进行评价,将回执寄到我们的上级单位。”在洪泽县的一个药店,洪泽县药监局执法人员在结束执法活动后,对药店负责人如是交待。9xm, http://www.100md.com

    该局规定,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结束后,要向行政相对人提供《公务活动守纪回执》,由行政相对人填写意见后,分别寄给淮安市药监局和洪泽县软环境建设办公室。9xm, http://www.100md.com

    洪泽县药监局实行执法“双回执”制度以来,行政相对人积极发表意见,执法人员认真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方法,执法行为日趋规范。9xm, http://www.100md.com

    (赵劲松)(赵劲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