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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鲜”字蒙住你的眼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6日 《当代健康报》 2005.01.06
     新闻回放

    2004年5月,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对外颁布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04)和《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GB13432-2004),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实施,按照《通则》规定,只有从奶牛身上挤出后未经任何加工的牛奶才有资格叫“鲜奶”,所有目前市面上销售的奶品都是经过消毒或高温等加工处理的,因此今后都不得在包装上标示为鲜奶。也就是说,今年10月以后,牛奶的包装上不能再出现“鲜”字。此消息一发出,引起了奶制品业内专家的强烈反响。

    国家标准制定者:滥标“鲜牛奶”误导消费者

    “‘鲜’字绝不能砍掉”,北京市奶业协会副秘书长在去年末举行的专家研讨会上说,“目前,世界各地政府都明令禁止没经有效杀菌的生原奶(Raw milk)上市销售,而欧盟、美国等发达国家也都有‘fresh milk’(鲜牛奶)在流通,实际上,这些‘fresh milk’就是巴氏杀菌奶,按照国际惯例巴氏杀菌奶被称为鲜牛奶,我国为什么要取消‘鲜’这个名称呢?”

    在北京市奶业协会举办的《学习“通则”推动奶业健康发展》的研讨会上,与会专家激烈抨击了新国标有关取消“鲜”字标注的规定。记者发现,十多位发言的专家主要持两个观点,一是坚决反对取消巴氏杀菌奶被称为“鲜牛奶”的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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