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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体检不能替代婚检
http://www.100md.com 2005年1月20日 《当代健康报》 2005.01.20
     不久前,到一位朋友家做客,得知其儿子准备结婚,我提醒他别忘了让儿子去做婚前检查,可朋友说,他们俩所在的单位年年都要组织体检,去年刚查过,身体都不错,用不着做婚检。过后,我向市妇幼保健院负责婚检的大夫了解情况,得知将单位体检与婚检等同的人并非个别。

    尽管单位体检的项目有的与婚检项目相同,但二者不是一个概念。婚检比单位体检要复杂得多,它除了包含单位体检所做的一般内容外,还有常规辅助检查和一些特殊检查等等。比如,婚检中要做的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淋病、艾滋病、支原体和衣原体检查,精液常规检查等等,都是单位体检没有的检查内容。而正是通过这些项目的检查,可以查出严重遗传性疾病、淋病、梅毒等医学上认为不宜结婚的疾病。 某对青年2003年10月登记结婚时,恰值婚检由强制转为自愿,二人都觉得单位体检没查出什么毛病,再做婚检是多此一举,便直接到民政部门领取了结婚证。不料,婚后一年,儿子生下来后被诊断患有“大三阳”。原来女方为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是她连累了自己的孩子。 据统计,2000年到2002年,我国婚检的疾病检出率分别为8.1%、9.1%和9.29%,其中约有3%的人患有性病、肝炎、严重遗传病等不宜结婚的疾病。由此看来,婚检不可小视,为了家庭的幸福和孩子的健康成长,准备结婚的青年男女一定要自觉进行婚前检查,不要认为参加了单位组织的体检就不必再做婚检了,更不能存有侥幸心理,以免给婚后的生活幸福埋下隐患。 (张铁鹰),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