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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专利数量20年停滞不前 专家呼吁部分中药政策亟待改善
http://www.100md.com 2005年2月16日 《北京现代商报》 2005.02.16
     来自“中药现代化的国际化道路高峰论坛”的消息,我国的中药发明专利数量从1985年至今未增加,还在“原地踏步”。专家担心,在与跨国药企的对阵中,我国中药原有的新药保护与中药品种保护等手段将遭受日益严峻的挑战。专家呼吁,一些不利于中药发展的政策亟待改善。

    中药专利申请停滞20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数据显示,从1985年到现在近20年时间里,我国中药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始终未见明显增长,一直徘徊在1700件左右。

    与国内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日本、韩国、德国等国外制药企业对中药专利申请却不断“升温”。近两年,已经陆续有跨国药企大张旗鼓地与我国中药研究机构合作,以独特方式进军我国中药产业。另有一些跨国药企也不断利用合作、并购、兼并等方式获得我国一些有价值的古方、验方。据悉,在美国的中药专利申请中,日本已经占到近一半,而我国却几乎没有。

    据暨南大学中药及天然药物研究所教授叶文才透露,目前我国中药研究成果存在的保护形式包括:国家保密处方保护,如云南白药、片仔癀等;商标保护,如同仁堂、桐君阁等;行政保护,如新药保护、中药品种保护及专利保护等。“目前有关中药发明专利的申请数量始终停滞不前,多种保护形式的共存使得人们要么无所适从,要么产生侥幸心理,这对中药文化发展有害而无益。”

    叶文才还透露,新药保护与中药行政保护都是我国自己制定的药品保护形式,随着我国加入WTO,这些保护形式不可能长期共存下去,一旦失去原有的保护,企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中药保护政策亟待改善


    分析个中原因,华南药业集团副总经理陈少红指出,这种现象与中药本身的特性有关。许多中药处方在古籍上都有记载,是公开的内容,不符合申请专利新颖性的要求,而一些改良处方即使相比古方有改动,其新颖性及侵权判断仍有难度。在他看来,目前中药最大的问题就是雷同,组方大同小异,一味指望在营销上取胜而忽略技术含量,而想在技术上有所突破,巨大资金和人才投入又使许多企业“望而却步”。

    参会的一位企业代表表示,即使退一步讲,目前我国的中药保护形式本身也面临着巨大的挑战,中药保护的对象只是中药品种,却不保护生产方法、专用器械等。譬如中药保护条例就规定,没有申请专利保护的品种才能申请中药品种保护,这样一来等于自己失掉了阵地,国外企业很容易抢注到我国的中药专利。, http://www.100md.com((据中国医药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