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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代表有望“持证上岗”
http://www.100md.com 2005年2月16日 《北京现代商报》 2005.02.16
     医药行业内颇有争议的职业——医药代表有望从今年开始实施职业认证制度。美国礼来公司中国区总裁萧凯仕日前透露,由40家在华跨国药企组成的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RDPAC)今年起将启动职业医药代表认证制度。

    萧凯仕是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的会长。“我们协会下属会员企业目前的医药代表人数大概为1.5万人,初步估计只有六成左右的代表是有医药背景的。”据其介绍,RDPAC是由40家在华的外国制药企业联合组成,其中大多是美资企业,包括默沙东、礼来、葛兰素史克、杨森等。

    专业化程度的日渐低下是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提出医药代表职业认证制度的原因,而医药代表职业道德危机则是促成此事的直接导火索。

    事实上,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国内一些医药公司的医药代表就曾接受过政府部门组织的类似考核。此外,2002年,国内部分外资制药企业也已签订过一份药品销售操作协议,对医药代表操作进行规范,同时对销售中的红包等问题进行严格管制。当时这份协议被行业广泛认可,但最终以上种种努力都没能坚持下来。

    RDPAC总监舒德表示,RDPAC从去年初开始修订其《药品推广行为准则》,以期通过培训规范医药代表行为。RDPAC初步准备于今年五六月份在会员单位中实施医药代表考核制度。这一制度类似现在保险业推行的保险代理员考试制度,届时,未通过考核者将没有资格从事医药代表工作。目前,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正在拟定相关培训及考核内容和方式。

    不过,由于上述规范暂时由RDPAC内部实施,并没有我国卫生部门和药监部门参与,所以职业认证暂时不能成为全国普及性的行业规范。舒德透露,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可能会选择几家会员公司试行这一制度,总结经验后再视情况推广。

    记者了解到,在国外,从事医药销售工作的医药代表均有一定的认证制度,只不过发起的机构组织各个不同,认证制度也稍有差异。另据美国礼来公司中国区总裁萧凯仕透露,研制开发制药企业协会将划归“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成为外投协会旗下的“药品研制和开发行业委员会”。该委员会有望在今年3月正式挂牌,他本人将担任该行业委员会主席。, 百拇医药((据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