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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城务工谨防职业病侵害
http://www.100md.com 2005年2月24日 《当代健康报》 2005.02.24
     本报讯 针对春节过后大批农村劳动者进城务工而缺乏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情况,山东省卫生监督部门近日发出2005年第三号卫生监督预警,提醒广大农民工谨防职业病侵害、维护自身健康权益。

    2004年,山东卫生监督部门共抽查了9198家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企业,其中5412家企业存在不同程度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50.7%的企业没有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52.5%的企业没有开展健康检查,53.4%的企业违反职业病危害告知规定。

    执法人员分析,一些企业特别是部分乡镇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生产技术和工艺非常落后,生产环境恶劣,有害有毒作业场所缺乏通风、除尘、排毒等基本防护措施。个别业主根本不给劳动者提供有效的个人防护用品。部分业主法制观念淡薄,在职业病防治方面尽量不投入或少投入,不履行职业病危害告知义务,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交纳工伤、养老保险,也不落实职业病人的有关待遇,并以种种借口拒绝卫生监督检测和职工健康监护工作。这些行为都埋下了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而在这些企业恶劣生产环境作业的多为进城务工农民,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业主又不对其进行必需的职业卫生培训,往往在自身健康权益受到损害时维权无门。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矽尘、煤尘、石棉尘等在内的粉尘、放射性物质、苯、甲醛等化学类物质,以及噪声、高温等物理性因素和炭疽杆菌等生物因素等,广泛存在于冶金、机械、纺织、化工、电子、建筑等各个行业。目前山东省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超过167万,有职业危害作业的企业32133家。2004年,山东省职业病发病人数为1022例,比2003年增长近20%,其中尘肺病最多,达到635例。

    山东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提醒各位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增强职业病防治意识,了解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拒绝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留意自己的健康状况,注意保存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的证据;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侵犯、健康权益受到损害而得不到有效解决时,应及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王娅妮),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