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凝药物的合理应用
临床上多种血栓栓塞、缺血性疾病如肺血栓栓塞症(PTE)、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冠心病、脑卒中、周围血管病、血管炎、高血压、风心病换瓣术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抗磷脂抗体综合征、遗传性易栓症、肾病综合征、血液透析及许多外科手术前后等均需要应用抗凝药物来防治血栓栓塞形成和/或复发。近年来笔者经常遇到抗凝药物应用不当导致血栓栓塞复发加重、皮肤黏膜出血、甚至猝死的病例。因此正确使用抗凝药物十分重要,下面就国内外这方面的认识作一介绍。一、肝素
1、普通肝素(UH) UH由猪肠黏膜或牛肺组织纯化制得,是抗凝血酶Ⅲ(AT-Ⅲ)的辅因子,可与AT-Ⅲ分子中的赖氨酸残基结合而改变其构形,提高其生物活性。变构后的AT-Ⅲ可与凝血因子Ⅱa(凝血酶)、Ⅸa、Ⅹa、ⅩIa、Ⅻa结合成复合物使其无活性而起到抗凝作用,因此UH对凝血的三个阶段都有抑制作用,但不能溶解已形成的血栓。
UH口服在消化道内不能吸收,皮下注射5000 IU/12h,生物利用度20%~30%,剂量增加,生物利用度亦随之增加。静脉注射可即刻发挥抗凝作用。血浆半衰期1.5h,抗凝作用可持续4~6h,能与多种血浆蛋白结合而失活,由肾排泄。不能通过胎盘,可在妊娠期使用。
应用UH时应注意是否存在抗凝禁忌证,剂量宜个体化,以使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PT)延长至正常对照值的1.5~2.5倍为宜。PTE和DVT通常采用静脉输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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