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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造美容概念迷惑消费者专家点破骗人美容伎俩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1日 《家庭医生报》 2005年第15期(总第1000期 2005.04.11)
     不具备医疗美容资格却频拿消费者试试刀法;编造所谓“美容新概念”迷惑消费者;吹捧“走穴”专家。武汉大学人民医院整形美容中心主任、湖北省医学美容学会副主任委员陕声国教授指出了目前非法美容市场的“三宗罪”。

    早在2002年,国家卫生部就出台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包括吸脂、隆乳、隆鼻等在内的美容手术只能在经过限定的美容医疗机构进行;医疗美容项目主诊医师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等多项条件。但目前部分美容机构及“操刀”医师鱼龙混杂,术中感染、术后毁容等医疗美容事故经常发生。

    编造美容概念迷惑消费者是一些美容机构惯用的伎俩。例如,目前部分美容机构鼓吹的所谓“韩式”整形,事实上在医学美容学界根本不存在这种说法;而所谓的“高分子技术做双眼皮”,其实就是指手术中所用的一种高分子材料的缝线。由于赢利性医疗美容机构产品和服务的定价是随行就市,一旦编造出新的概念和技术,盈利空间就可能大增。

    吹捧“走穴”专家也是部分美容机构吸引消费者的手法。但业内人士称,这些所谓的专家有的可能根本没有执业资格,即使有资格,也通常是做完美容就匆匆离去,根本无暇顾及消费者术后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以后的康复。

    陕声国教授提醒,消费者需要树立“美容有风险”的意识,接受美容手术应慎之又慎,并尽量选择正规医院的专科医生和质量可靠的整形材料,不能贪一时便宜。, 百拇医药(杜巍巍 沈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