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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30638
剂型名称表述应与剂型分类名称相一致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14日 《中国医药报》2005.04.14
     药品剂型的分类依据是《中国药典》附录里制剂通则中各剂型项下的规定。2005年版《中国药典》一部制剂通则共收载了26类剂型,其中绝大部分品种的剂型名称表述与制剂通则相应的列头掷嗝剖且恢碌摹?墒牵褂幸徊糠忠浴案唷?br>字为后缀的品种,非得查阅该药品的标准项下内容,才能确定其属于何种剂型及用法。^4?*]a:, 百拇医药

    笔者查阅统计了《中国药典》一部正文中所有以“膏”字为后缀命名的药品,共有32种,其剂型分别属于制剂通则中的五大类:煎膏剂(膏滋)、贴膏剂、流浸膏剂与浸膏剂、膏药和软膏剂。但除了12种药品的名称后缀分别冠以相应剂型名称外,其余20种药品的名称均以一个“膏”字为结尾,无法辨其剂型。例如,安阳精制膏和紫草膏,视其名称似乎有可能属于煎膏剂,其实前者是贴膏剂,后者属于软膏剂。^4?*]a:, 百拇医药

    据笔者调查,类似这种正文品种剂型名称表述与制剂通则规定的剂型分类名称不一致的现象,在其他药品标准中也普遍存在,但在以收载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为主的药典二部中就很少存在。这表明我国在中药制剂品种的命名工作上还缺乏严谨性和规范性。为此笔者建议,有关职能部门在药品品种注册及标准审查、修订时应该重视这一问题,严格审查,规范管理,使中药制剂品种的名称命名更加严谨和规范,进而使药品剂型分类或药品用法分类变得快速而简便。^4?*]a:, 百拇医药

    (浙江省国投医药有限公司 黄乃秋)(黄乃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