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多动症的诊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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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18日
【诊断】因到目前为止,尚无明确的病理变化作为诊断依据,所以目前仍主要是以患儿的家长和老师提供的病史,临床表现特征,体格检查(包括神经系统检查)精神检查为主要依据:
1.症状标准:与同龄的大多数儿童相比下列症状更常见,需具备下列行为中的八条。
(1)常常手或脚动个不停或在坐位上不停扭动。(年长儿或少年仅限於主观感到坐位不安)。
(2)要其静坐时难以安静坐。
(3)容易受外界刺激而分散注意力。
(4)在游戏或集体活动中不能耐心地排队等待轮换上场。
(5)常常别人问话未完即抢着回答。 (6)难于按别人的指示去做事(不是由于违抗行为或未能理解所致),如不做完家务事。 (7)在作业或游戏中难以保持注意力集中。
(8)常常一件事未做完又换另一件事。
(9)难以安静地玩。
(10)经常话多。
(11)常打断或干扰扰乱别人的活动,如干扰其他儿童的游戏。
(12)别人和他/她说话时常常听非听。
(13)常常丢失在学校或家中学习和活动要用的物品,(如玩具,铅笔,书和作业本)。
(14)常常参与对身体有危险的活动而不考虑可能导致的后果(不是为了寻求刺激)。
2.病程标准:通常于7岁前起病,病程持续6个月以上。
3.排除标准:不是由于广泛性发育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儿童期精神障碍、器质性精神障碍。神经精神系统疾病和药物付反应等引起。
4.严重程度分类:
(1)轻度:症状符合或稍微超过诊断标准所需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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