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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艾” 触动敏感神经 推广使用安全套有阻碍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25日
     “是否可对安全套广告开绿灯?”“如何在吸毒者中推广针具交换?”这是前不久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和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首次在我省联合举办“艾滋病防治法律政策环境研讨会上,卫生部艾滋病防治专家委员会主任戴志澄的发问。

    戴志澄的发问,令与会的我省各部门、各市州的官员难以从容作答。

    防“艾”,一旦触动了法律与道德底线的敏感神经,便会让人有左右为难之感。现实面前的两难选择会上,专家学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在我国和许多西方社会里,艾滋病通常被认为是与人们的不道德行为相联系的。艾滋病人被视为由于自己行为的不道德,譬如同性恋、嫖娼、杂乱性关系,吸毒(静脉注射毒品)才染上该病,所以是自食其果,咎由自取。在一些人看来,艾滋病是极端个人主义和毫无节制享乐主义的产物。

    但也有专家指出,许多患者是在不知情的条件下诸如输血被感染,之后又由于无保护行为而传播艾滋病。从传染病学角度说,艾滋病是最容易预防的传染病之一,目前最重要且最有效的预防措施就是通过立法或制定政策,改变一些人的行为方式,诸如使用安全套、交换针具、美沙酮替代毒品治疗等来阻断性、血液和母婴三种感染途径,而这无疑会涉及社会道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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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涉及防“艾”问题上,专家将社会人分为两种:一为受感染人群,另一为未受感染人群。从一些国家的经验看,防治中要传达给后者最重要的信息是“不要染上”;而对前者是“不要传染给别人”。这些信息的传播,和预防用具的提供,往往是对现有社会道德的直接挑战。

    省政府法制办雷体华处长是《湖北省艾滋病防治暂行办法》的起草人之一,他回忆《办法》起草时的一次协调会上,有人提出疑问:“湖北起草这个法规,是不是承认卖淫、吸毒等丑恶现象的合法性了?”此问一提,会场顿时炸了锅。

    雷体华急了:“这是对老百姓负责啊,好比人身上长了一个肿瘤,你得正视它,去治疗它。用化疗的手段不是鼓励再长肿瘤,而是防止它转成恶性肿瘤,防止它恶化夺去人的生命。”

    省疾控中心主任张瑜透露,目前我省已在4636个场所、48个艾滋病疫情较重的市县实现100%安全套使用项目。比如黄陂,世卫组织官员在试点结束时考察和检测发现,该区娱乐场所安全套的使用率达到90%,同时性病感染率也大幅下降,而且没有发现一例艾滋病。法律政策环境亟待改善“总的看来,当前的法律政策环境还不能满足遏制艾滋病传播的需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委员、前国家计生委副主任李宏规在研讨会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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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宏规表示,目前,我国涉及艾滋病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有300余种,但缺少效力更高的专门法律,一些法律、政策互相抵触和互不协调,未形成完善的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法律体系。

    比如推广使用安全套是国内外经验证明有效防治艾滋病的办法,应大力宣传,但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安全套作为“淫秽内容”而被禁止。2002年12月,英国某避孕套在深圳80辆公交车上做广告,在“撞击人们视线”33天后被撤下,据称是当地工商局认为其广告违法。

    比如艾滋病人和感染者的权益保障问题。艾滋病的潜伏期很长,感染者相当长时期内没有任何症状,他们及其家庭成员同样要工作、学习、生活,与各种职业的人打交道,如今法律、政策则力图使他们在社会生活中不受歧视和不公平待遇。

    而社会对艾滋病感染者的隔离和边缘化,使艾滋病人的心态变得极其脆弱,反过来又引起艾滋病患者自暴自弃或报复社会。据雷体华说,曾经在我省西部就有一女子从南方打工回来后感染病毒,因受歧视而故意传播病毒,危害社会。

    专家学者表示,我们应以更加开放务实的态度,认真借鉴国外防治艾滋病的成功经验,结合我国国情,在监测管理、血液管理、疫情披露、宣传教育、多部门协作、权利保护和消除歧视6个方面,建立起一套相对完善的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使艾滋病防治工作更好纳入法制轨道。

    因为,我们的敌人是病毒,而不是感染病毒的人。,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