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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传统医药立法办公室开展工作
http://www.100md.com 2005年4月29日 中国中医药报 秦秋
     本报讯 (记者秦 秋)日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办公室正式开展工作,标志着我国针对传统医药的立法工作已经启动。

    我国历来重视发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国家医疗卫生体系中的作用,施行了一系列扶持传统医药的方针、政策和措施,使我国传统医药获得了长足发展。

    但是,迄今为止我国还没有对传统医药进行立法,尽管已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条例》并取得了良好效果,但仍与我国法制建设日益完备、逐步迈进法制社会的现实有很大差距。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近年来也不断呼吁对传统医药立法,使传统医药能够依法快速发展,对传统医药的立法已成为我国当前面临的紧迫任务。

    今年初,国务院法制办明确表示“中医药应该立法”,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相继表示积极支持、推动传统医药的立法,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迅即就传统医药的立法工作进行组织部署。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作为《传统医药法》的起草部门,3月份就成立了传统医药立法工作领导小组,与全国人大、政协及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并进行了资料收集、征集有关各界意见等大量前期工作,并设立了传统医药立法工作办公室。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的计划,今年底前将完成《传统医药法》的起草。

    该办公室设在中国中医研究院,已成立了起草组、联络组和综合组。,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