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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630224
资质证明文件需加强管理
http://www.100md.com 2005年5月14日 《中国医药报》2005.05.14
     某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其使用在A药店购买的药品后有不适感,经网络查询,发现某省假劣药品公告中有与其所购药品名称相同的假药,怀疑质量有问题,故向药监部门举报。药监部门派员现场检查发现,该药品为某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厂家委托的药品销售人员出具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委托书、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资质证明齐全,有验收等相关记录,药监人员以怀疑质量有问题为由对库存药品予以先行登记保存。}l, http://www.100md.com

    药监部门经与生产企业所在地药监部门和生产企业联系,二者均出具该生产企业从未生产过该药品的证明文件,药监部门即以假药予以查处。但值得注意的是,该药品销售人员提供的药品生产企业法人委托书明确注明委托其代理此种药品在该地区的销售,而生产企业的复函却称“从未生产过此种药品”,前后出现矛盾。笔者分析认为,其中原因可能有以下两种:}l, http://www.100md.com

    1.销售人员非法伪造企业法人委托书,从事销售活动。}l, http://www.100md.com

    2.企业不负责任地向销售人员提供空白委托书(已加盖企业公章、法人印章或签名),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l, http://www.100md.com

    对此,笔者认为,企业应加强对有效资质证明文件和销售人员的管理,同时,要对销售人员实行每人一套有效文件的管理制度,杜绝企业为其提供空白委托书,防止销售人员以生产、经营企业的名义从事违法活动,毁坏企业名誉。相关部门也要通过制定实施相关规范管理办法,规范企业、个人从事异地销售的行为。}l, http://www.100md.com

    新疆区阿勒泰地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叶尔纳·阿斯哈提(叶尔纳·阿斯哈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