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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合理地服用磺酰脲类降糖药?
http://www.100md.com 2005年5月26日 中国药学会
     (1)糖尿病患者过去从未服用过磺脲类药,在用足量的药物在1个月后未发现有明显的降糖效应,即为磺脲类药原发性失效,应立即改用胰岛素。

    (2)长期服用磺脲类药治疗在1年以上,最近吃药又接近每日最大剂量,同时也采取了运动和饮食治疗,空腹血糖高于7.8mmol/L(mg/dl),可能为继发性失效。也用及时更换药物。

    (3)严重急性感染、酮酸血中毒症、大手术、外伤、烧伤者,宜用胰岛素;

    (4)糖尿病的妊娠妇女在妊娠期间不宜服用磺脲类药,改用胰岛素治疗。

    (5服用后腹部不适、上腹部烧灼感、厌食、腹泻、皮肤红斑、白细胞减少、粒细胞缺乏、血小板减少、再生障碍性贫血、胆汁郁积。多发生在用药后6~8周,不良反应通常与剂量有关,此时,宜减少剂量或更换其他降低糖药物或使用胰岛素。

    (6)服用磺酰脲类药期间不宜饮酒,因为饮酒可引起患者出现低血糖、腹痛、恶心、呕吐、头痛、面部潮红等不良反应。

    (7)磺酰脲类药与肾上腺能β-受体拮抗剂合用,可增加低血糖的危险,并可能被后者掩盖;与氯霉素、保泰松、水杨酸盐、丙磺舒、磺胺类药物合用时,会增加降糖作用,要适当地减低磺酰脲类药的剂量。与肾上腺皮质激素、苯妥英钠、噻嗪类利尿剂、甲状腺素合用会导致高血糖,此时,宜适量增加磺酰脲类药的剂量。

    信息来源:中国药学会网站专家,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