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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杜绝“以药换药”损公肥私的行为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1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348期
     医院药房是医院的经济命脉,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医院的经济收入;药房能否确保发出药品的质量,关系着病人的用药是否安全有效;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有可能引发医疗事故,给病人和医院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作为医院领导者决不可轻视对药房的监管。

    药房“以药换药”向来是医院药房难以解决的老大难问题,可以说在各个医院普遍存在,只不过存在的严重程度不等。一般医院工作人员,尤其是药房工作人员,更是认为要杜绝“以药换药”几乎是不可能的。但作为医院管理层,从维护国家利益和病人的合法权益出发,一定要想方设法彻底杜绝“以药换药”问题。

    “金额控制”为“以药换药”埋下后患

    “金额控制”是医院药房的传统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也就是“月底库存药品金额=上月底库存药品金额+本月领取药品金额-售出药品金额-当月报损药品金额”。月底盘点只要符合这个等式就说明药房管理没有大问题。这种管理模式为“以药换药”埋下后患,也可以说是大开了方便之门。因为这种管理模式对“以药换药”没有约束力。月底盘点注重的只是结存药品折合零售金额的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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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药换药”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一是以差价大的药品换取差价小的药物。目前我国医院药房的零售药价,一般只要不超过国家规定零售价均属合法。然而,药品的实际所值价则随市场变化而变化。而药房最终盘点是以零售价为准。这样,就出现了差价大和差价小的药品,这种现象的出现与我国现有的药品不合理的定价有关。如有一种药品市场购进价(市场所值)每支2元,但药房盘点零售价为每支5元,差价可谓是大;而脉络宁市场购进价每盒87元,盘点零售价为100元,可谓是差价小。不难算出,1000支差价大的药物(盘点零售为5000元,实际购进价为2000元)能从药房换得脉络宁50盒(市场价值为4350元),这样一换,“以药换药”者可净赚2350元。真可谓是不算不知道,一算吓一跳。不难看出,这种“以药换药”是采用非法手段对国家利益的侵呑,严重者必将构成犯罪。

    二是以小厂家产品换取医院药房名牌产品。如小厂家生产的西米替丁针一盒只有0.60元左右,而上海大厂产西米替丁则每盒需2元左右,但药房盘点零售价相同。这样一件换一件(300盒)也可净赚420元。类似的产品还有维生素C针、地塞米松针、肌苷针、乙酰螺旋霉素片等等。这种“以药换药”严重者性质同第一种情况相同。另外,以质次产品换取质优产品,而这些质次产品又被用于患者,实质上对病人利益构成了侵害。医院本身所购进的药品,有详细的购进记录,有合法的购进手续,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将来还可以追查供货商和厂家的责任。而被“以药换药”换进来的药品,一旦发生质量问题就很难追查责任,最终可能导致医院蒙受声誉和经济的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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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是院内其他工作人员或药房内部人员,或者是熟人、朋友,以零星小药换取自己或家人治病必须之药品。这种换药情况也是最常见的换药情况,即换药者所拿药品多是院内科室结余药品(如某科为三个患儿各开了一支纳络酮,但实际用时每患儿只用1/3支,3个小儿共用了1支,这样就结余2支)或病人出院时没有用完的药品(按理应给病人如数退药退款),但也不能排除个别医务人员有意克扣病人药品或利用病人账号开“搭车药”,或者是从院外药店低价买来的廉价药品或劣质药品。由于这些药品比较零碎,多没有外包装,也很难判断是否为到期失效药品。这种来路不明的药品为患者安全用药埋下了隐患。

    有人认为“以药换药”难以杜绝。笔者认为,说白了就是一怕得罪了同事和熟人,二怕危及了个人私利。正如有人在网上所说,我如果拒绝了同事“以药换药”,下次我如何找同事不交钱做人情检查和化验?如何找同事不交钱打针?

    “金额控制”+“数量控制”杜绝“以药换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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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年来我们医院已摸索出一套较成功的管理方法,目前基本上杜绝了“以药换药”现象。我们主要采取了两方面的措施:

    一是采取电脑化数量管理。从2002年医院药房、药库、收费采取了联网电脑化管理,从2004年又与病区护士站联网。这种管理模式不但具有金额管理的同样优点,还从品种数量上限制了“以药换药”现象。以某一品种为例,“月底库存数量必须=上月底库存数量+本月领取数量-本月销售数量-本月破损数量”。该管理模式从根本上杜绝了以甲药换乙药的“以药换药”现象。当然,如果药房人员仍然我行我素进行换药,就无法确保库存实物数量与电脑数量相符,病区医师依照电脑库存为病人开药时,药房就无法满足调配处方的需要。

    二是对购进药品产地、批号、规格等进行详细登记。由主管院长和药剂科主任对药房库存药品(或者由药房发至病区护士站的药品)不定期抽查。如果发现药房库存药品与医院购进的药品产地、批号、规格不符,将追查药房人员的责任。一经核出,轻则批评教育,重则“请”出药房。这种管理方法杜绝了同品种以小厂家产品(廉价产品)换取名牌(价高)产品的“以药换药”现象。

    采取上述两种管理模式后,开始还有些人不理解,认为药房人员不给面子,但时间长了大家逐渐就理解了。新的管理模式已经不容药房人员“以药换药”了,这种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必须坚决杜绝。, http://www.100md.com(小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