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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不当致眼疾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2日 《健康时报》 2005.06.02
     药物对眼睛的损害会引起许多眼部疾病,无论是治疗全身疾病或是局部用药均有可能发生。而且不少病变是永久性的。

    1.皮质激素 可并发中心性、浆液性脉络膜或视网膜病变;大剂量用于治疗风湿性关节炎时会引起白内障;眼球结膜下、眼球筋膜下及眼球后注射可使眼压增高而导致青光眼。

    2.庆大霉素 用庆大霉素眼药水,可引起过敏性、接触性结膜炎,严重者可使结膜轻度角化,并可发生泪腺水肿、狭窄、阻塞,也可引起中毒性结膜炎。

    3.链霉素 注射后可引起眼结膜充血,停药后可以消失。

    4.乙胺丁醇 可导致视神经病变引起的视觉紊乱。早期症状为视力模糊,视力减退,视野缺损,红绿色盲和弱视,严重者丧失视角或视功能障碍。

    5.呋喃唑酮(痢特灵) 口服呋喃唑酮和维生素B6可引起急性视神经炎,停药后经治疗可以恢复。

    6.乙胺呋喃酮 可形成褐质沉积于角膜上并引起视力模糊,眼睛干燥、发痒,长期用药可引起白内障。

    7.潘生丁 可引起弱视,对颜色分辨不清,停药可恢复正常。

    8.硝苯吡啶 用药后可引起眼内出血增多,对施行内眼手术及患有高血压、冠心病者应慎用。该药可引起白内障。

    9.氯丙嗪 长期服用对眼睛的损害主要是引起白内障和中毒性视网膜病变,其程度与服药时间长短和用药剂量大小有关。

    10.消炎痛 可引起视力模糊和失明,以及视网膜病变,角膜基质混浊等。

    11.阿司匹林和保太松 二者均可致视网膜出血。

    (朱本浩),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