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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权的平等方显人权之平等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10日 新浪网中文论坛
     人权的平等首先要保证人在健康和生命层面上的平等。我国公民在健康上是否人人平等呢?不可置否,我国部分人群享有优厚的健康保证权限,享有优良的医疗待遇;而另一些一些人群--广大的人民群众,基层低收入百姓的健康权因为身份和经济窘迫而受到不公正的待遇。以农民和广大低收入的工薪阶层下岗失业人员首当其冲。

    笔者所知道的一个局长(正厅级)干部,到基层检查工作,期间突发心脏病,立即动员了省里的一流心脏病专家及当地最强的医师队伍进行急救,结果转危为安。一个处级干部退休后本可以到北京原籍居住,只是因为他在当地地位显赫医疗部门给以的医疗条件是顶级的,惟恐到北京后因为北京的官员和阔老多而享受不了这样的医疗服务,便仍在当地居住。相当的年份里,我国相当的部门和单位对职工的定期体检有明确规定,不够级别的(行政级别、技术级别)均不能享受定期体检的待遇。这些年许多职工虽然实行了医疗保险,但在医疗服务上却不能得到优质服务,稍上档次的医疗检查与医治都不允许职工使用医保金,而要自费方可有相应的医治与服务。但是有职权者却不在此列。医疗保险的统筹变成给以官员们的医疗保健的倾斜,给特殊人员的医疗照顾,这决非个别现像!诚然,干部是国家的宝贵财富,给干部保健是医务部门应尽的责任,然而健康面前人人平等,健康和生命对每个人都是头等重要的。在医疗保健上的顾此失彼是对部分人--大多数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的蔑视和对部分人的健康权、生命权的高度重视的表现。权力的至高无上表现在医疗保健上的至高无上,而普通百姓就只有遭受漠视,健康和生命处于没有多少价值的地位。我们不仅要看到因病返贫的问题,还应承认因为是普通百姓无权无钱而倍受疾病的折磨却得不到相应的医助致使过早离开人世的严峻问题。一些患者因为小病没有及时得到检查和医治便小病拖成大病,大病变成不治之症而抱恨离世。享受优厚医疗保健的官员们,动辄住高干病房的人士,在自己身体和生命得到如此关照的同时是否都想到这些民间的惨况呢?未必!

    我们说以人为本,强调人权,还有什么比关心关照人的健康权生命权更为重要呢?在健康权和生命权的失衡,使百姓指着我们的鼻子说“咱小百姓的命不值钱!”,真正的人民公仆会后好受吗?否则,我们也怪不得百姓对当今的医疗部分说是城市老爷卫生部了。一些单位和部门的例行体检只是针对有级别者而言,难道普通职工就不该享受定期体检的待遇吗?这显然不合情理。一些单位和部门,别的不会节约,只是在职工群众必要的医疗保健费和养命钱--工资上动足脑筋,能不给的就不给,能缩减的就缩减,能揩油的就揩油。医院可乐了,医疗行政部门也乐开了花。本来是属于福利的部门的医疗部门却成了吃人不吐骨头的阎罗殿!笔者所认识的一些医护人员甚至在医院后勤的工作人员在很短的几年就挤身于富裕阶层,在本地有了豪宅到外地还购买了商品房,有的还有了轿车。鲜明对比,泾渭分明,足以说明健康权之不平等得利者是谁。, http://www.100md.com(qiqihe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