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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石柱县查处邮售假药案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11日 《中国医药报》2005.06.11
     本报重庆讯 记者龚毅 通讯员刘定明报道 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石柱分局查获了一起邮售假药案,涉案人员13人,涉案货值5万余元。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中。$2:^}9/, 百拇医药

    5月20日,该分局执法人员发现西沱一药店销售的名为“骨痛宁胶囊”的药品无批号、无效期、无生产日期,经询问得知该药是从北京邮购的。执法人员通过网上核实及与该药标示的生产厂家联系后,确认该药为假药。5月23日,石柱分局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进一步查处邮购销售“骨痛宁胶囊”假药案,并及时将情况上报到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总队。5月24日到6月5日,分局执法人员在西沱邮政所、石柱县邮政局的配合下,从邮局的邮寄包裹单据查起,查明从2004年1月至2005年5月,石柱县内有13名涉案人员共邮购假药“骨痛宁胶囊”2435瓶,参与销售该种假药的人员涉及16个乡镇。$2:^}9/, 百拇医药

    本案看点:$2:^}9/, 百拇医药

    2002年,国家药品监管局与邮政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防止假劣药品通过邮政渠道寄递的通知》,共同打击邮售假药的不法行为。近年来,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强对邮售假药违法犯罪活动的整治,然而邮售假药行为仍屡禁不止,也正因此,今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重点之一是继续开展打击邮售假药专项行动。$2:^}9/, 百拇医药

    打击邮售假药行为,虽然执法主体是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但是,光靠一个执法部门的单打独斗是不行的,需要相关部门的密切合作。至于相关部门如何配合,各地做了不少探索,如:不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检查;对邮政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药品法律法规及辨别假药知识的培训;加强和邮政部门的信息沟通,建立定期与邮政部门联合审查邮寄汇票制度等。实践证明,这些做法都切实可行。这两起案件就是一个例证。但是,这两起案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石柱县的案子是药品监管部门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如果相关部门的配合意识再强一些,警惕性再高一些,如果药品监管部门与喙夭棵诺牧翟俳裘芤恍啬谟适奂僖┑男形筒?br>会持续一年多;夏县的案子是群众举报的,试想一下,如果没有人举报,这么多的假药能不能被及时发现呢?$2:^}9/, 百拇医药

    看来,打击邮售假药行为,药品监管部门还需加大打击力度,创新打击邮售假药行为的方式方法,变被动为主动;相关部门也需增强责任意识和合作精神。只有这样,打击邮售假药行为工作才有可能获得实质性突破。$2:^}9/, 百拇医药

    ——编者(龚毅;刘定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