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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梅毒”令你后悔莫及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13日 《家庭医生报》 2005年第24期(总第1009期 2005.06.13)
     梅毒病在16世纪以前我国医书上并无发病记载。而是在16世纪初由国外传到我国广东沿海,然后再传至全国各地,当时习惯称为“杨梅疮”。解放后,很长一段时间内,早期梅毒已绝迹。近年来,早期梅毒又在我国蔓延。

    梅毒主要通过性乱接触而传染,男女均可相互传染。一旦感染后,会造成各种躯体损害(如梅毒疹、骨梅毒、心血管梅毒及神经梅毒等)。它也可传给子女,一般是父亲的梅毒螺旋体经过母亲的胎盘,传给胎儿,根据感染程度,孕妇可出现小产、死胎、早产以及各种畸形儿。妇女感染早期梅毒后出生的婴儿,常见涕溢、破声、嘴唇皲裂、老人面孔、皮疹等。也有一些症状要到5~15岁时才表现出来,包括间质性角膜炎、马鞍状鼻、上腭狭窄等,还可出现耳聋及楔形门齿、桑椹臼齿等。

    尽管梅毒病对人类健康危害很大,但只要早期发现,及时治疗并杜绝不洁性交,仍然可以恢复健康并能结婚生子。, 百拇医药(赵平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