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医学版 > 期刊论文 > 其它各类 > 各类论文5 > 正文
编号:10788724
http://www.100md.com 2005年6月21日 北京大学人民医院心内科
     Verma和Strauss最近在《英国医学杂志》上发表评论,质疑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ARB)虽有降血压和保护肾功能的作用,但未能降低心血管死亡和事件的危险。

    在VALUE试验中,与氨氯地平为基础的降压治疗相比,ARB缬沙坦为基础的降压治疗显著增加了19%的致死性和非致死性心梗(试验次级终点)的相对危险(P=0.02)。有些专家指出,氨氯地平降血压略优于缬沙坦(收缩压和舒张压分别多下降1.8 mmHg和1.5 mmHg),仅可解释使用缬沙坦患者的脑卒中相对风险比氨氯地平组增多13%(P=0.08),而难以解释心梗的增多,对VALUE研究者采用的连续中位值配对分析方法的评价也不一致。

    对近期临床试验结果的分析显示,ARB不同于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ACEI),尽管二者降血压同样有效,但对心梗的影响不同,有充分的临床试验证据表明,ACEI明确减少心梗的风险,而ARB不降低,甚至增高心梗的风险。但这些临床试验是否就能够说明,ARB的治疗不利于心脏的保护呢?

    在用循证医学原则评价临床试验的结果时,经常遇到的问题是类作用(ckass effect)是否存在。大量的试验表明,尽管属于同一类别的药物,如他汀、胰岛素增敏剂,但它们的毒副作用的差别还很大,而ARB和ACEI并非同一类药物,认为ARB在作用上可取代ACEI,而无咳嗽等不良反应,是推论性的,需要进一步的临床试验验证。ARB与ACEI的药理作用有不同之处,ARB阻断血管紧张素受体,使血管紧张素Ⅱ水平升高的作用对心血管有益还是有害,并不完全清楚。ACEI对缓激肽的影响,使之对心血管系统有双重保护,ARB则无此作用。这些不同临床意义和对心血管事件的影响有无差别,都需进一步探讨。

    临床工作的逻辑学顺序包括确立生物学治疗目标,应用设计良好的临床试验验证某种治疗的有效性,并将以证实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药物用于临床。

    不同试验之间存在病人人群、入选和排除标准、治疗方案、终点定义等各方面的不同。因此,对于某一问题的认识需要对临床大量的信息进行汇总,全面分析资料,审慎得出准确结论,不能以偏概全。如果不直接接触到原始数据,要对不良事件做出可*判断是非常困难的。

    最近,关于ARB和心肌梗死问题的争论,提醒人们,新药上市后的评价非常重要,值得关注,而不应急于下结论。钙通道阻滞剂安全性问题的争论与求证历时8~10年之久,西立伐他汀撤市事件也使得对他汀类药物安全性的认识出现过波折。因此,有人建议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督促厂家在药品上市之后,评价其在“真实世界”中的应用情况,特别是应在设计严谨的Ⅳ期临床试验中评价药物的安全性。鼓励研究人员参加有原始资料收集性质的有序的科学研究,包括对随机对照试验(RCT)的系统回顾;建立药物安全性的检测中心;应用行政手段评估临床试验;对重大问题作出回答。无论如何,早期的钙通道阻滞剂的安全性、西立伐他汀撤市事件,以及最近罗非昔布的召回和今天关于ARB和心肌梗死问题的争鸣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对药物的安全性检测已成为医疗安全的重要问题。医生也应牢记在对病人进行治疗时,需要权衡药物带来的风险和获益。

    同时,应强调,以上列举的临床试验的结果都不是研究的主要终点。研究对象都是高危或已有靶器官损害的患者。ARB对于降血压、减少脑卒中和肾脏保护作用有充分的证据,并且有可能减少新发生的糖尿病。评论和争鸣不等同于结论,不宜片面或全盘否定ARB。 (胡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