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的国际分类标准
癫痫病的分类,各家认识不一,也是癫痫研究争论较多的一个问题。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十几种不同的分类法。有按临床、病因分类的,有按解剖、脑电图分类的,也有的从治疗角度分类和按发病年龄分类等。究其原因,主要是随着医学科学的发展,人们对癫痫的概念有着不同的看法,加之癫痫的病因和症状极为复杂,近代学者从不同角度对癫痫进行研究,并将各自研究的成果应用于本病的分类上,所以造成癫痫的分类繁多,甚至出现混乱状态,但概括起来不外乎3大方面:
一是按病因将癫痫病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也叫做真性癫痫和症侯性癫痫)。在临床上发病于青少年期,找不到病因,亦无神经系统阳性体征者属于前者。任何年龄层的癫痫发作,能找到有引起癫痫发作的病因或神经系统有肝性体征者为继发性癫痫。
二是按临床发作症状表现区分为不同类型的癫痫,如大发作、小发作、局限性发作、植物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等。将上述两项分类依据结合起来,是临床上一种简单的癫痫分类法,即在临床发作类型之前冠以原发性或继发性,如原发性癫痫大发作。
三是按脑电图描记的图形进行分类。如1934年在英国伦敦为纪念Jackson 诞辰100周年纪念日举行的国际神经学会、国际癫痫学会上,Lennox报告癫痫失神发作的病人约90%在发作时或者间歇期有3次/秒的综合棘慢波,升命名为失神发作。此后,引起学者对癫痫脑电图描记的极大重视。有人通过一些资料说明脑电图描记对癫痫的诊断,有4 种类型可以明显地区分出来,即大发作、小发作、小发作变异、精神运动发作。这种分类方法,从诊断的角度来看具有重要意义,但从疾病分类学的观点看,则意义不大。因为临床所见的发作类型与脑电图描记波型之间并无完全相应的关系。尽管应用脑电图描记作为癫痫的分类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仍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
另外,还有根据发作的诱因分为情感性癫痫、反射性癫痫(光源性癫痫、音乐性癫痫、电视性癫痫)。又如有学者依癫痫发作昼夜关系分为觉醒性癫痫、睡眠性癫痫发作及不定性癫痫发作。前者有癫痫发作在觉醒或睡眠中的规律性,后者无规律性,昼夜都可发作。有的学者又从年龄的角度进行分类,如新生儿癫痫、小儿癫痫、青春性癫痫和晚发性癫痫。, http://www.100md.com
一是按病因将癫痫病分为原发性和继发性 (也叫做真性癫痫和症侯性癫痫)。在临床上发病于青少年期,找不到病因,亦无神经系统阳性体征者属于前者。任何年龄层的癫痫发作,能找到有引起癫痫发作的病因或神经系统有肝性体征者为继发性癫痫。
二是按临床发作症状表现区分为不同类型的癫痫,如大发作、小发作、局限性发作、植物性发作、精神运动性发作等。将上述两项分类依据结合起来,是临床上一种简单的癫痫分类法,即在临床发作类型之前冠以原发性或继发性,如原发性癫痫大发作。
三是按脑电图描记的图形进行分类。如1934年在英国伦敦为纪念Jackson 诞辰100周年纪念日举行的国际神经学会、国际癫痫学会上,Lennox报告癫痫失神发作的病人约90%在发作时或者间歇期有3次/秒的综合棘慢波,升命名为失神发作。此后,引起学者对癫痫脑电图描记的极大重视。有人通过一些资料说明脑电图描记对癫痫的诊断,有4 种类型可以明显地区分出来,即大发作、小发作、小发作变异、精神运动发作。这种分类方法,从诊断的角度来看具有重要意义,但从疾病分类学的观点看,则意义不大。因为临床所见的发作类型与脑电图描记波型之间并无完全相应的关系。尽管应用脑电图描记作为癫痫的分类仍存在很多不足之处,但仍被大多数学者所接受。
另外,还有根据发作的诱因分为情感性癫痫、反射性癫痫(光源性癫痫、音乐性癫痫、电视性癫痫)。又如有学者依癫痫发作昼夜关系分为觉醒性癫痫、睡眠性癫痫发作及不定性癫痫发作。前者有癫痫发作在觉醒或睡眠中的规律性,后者无规律性,昼夜都可发作。有的学者又从年龄的角度进行分类,如新生儿癫痫、小儿癫痫、青春性癫痫和晚发性癫痫。,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