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抗心律失常药致心律失常
近年来发现抗心律失常药物本身有时也会引起心律失常,其发生率约为10%,在服用抗心律失常药物过程中,如出现下列情况,应考虑为药物所致的心律失常:
(1)在治疗快速型心律失常(如频繁早搏、快速房颤等)过程中突然出现缓慢型心律失常(如心跳明显减慢,每分钟在50次以下),手指按脉搏,脉搏次数明显减慢,并可有头晕、胸闷等症状;
(2)室性早搏出现次数较原来增加4倍左右,这时病人会感到心悸、胸闷、头晕等症状更为明显,手指按脉搏、则脉搏次数快慢不一甚或有停歇现象。这时应引起高度警惕,最好尽快到医院作心电图检查,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尽快采取相应的紧急治疗措施。
为了防止抗心律失常药物所致的心律失常,一般来说,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首先,要明确心律失常的病因,如为功能性、发作不频繁、且无症状,可不必用抗心律失常药,如发作频繁,且有症状,可服用镇静剂,如无效,可选用小剂量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如由器质性心脏病引起的,如冠心病、心肌炎后遗症等,则应根据心律失常类型,发作次数,心功能情况,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抗心律失常药,并注意观察个体反应。
2.如心跳偏快,心功能较差,发作次数频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对心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如胺碘酮等,但必须严格掌握剂量,并严密观察其对心率及心电图的影响。
3.尽量做到单一用药,短期的服用治疗剂量,以后改为维持量服用。另外,不要擅自增加剂量,以防毒副作用增加。
4.尽量避免联合用药,因为联合用药虽可提高疗效,但也可增加毒副作用,甚至引起心律失常。如必需要用的话,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副作用较小的抗心律失常药,且两者合用时剂量均应偏小,服药时间不宜过长,并密切观察心率、心律有无突然变化,如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减量或停用。, http://www.100md.com(徐济民 )
(1)在治疗快速型心律失常(如频繁早搏、快速房颤等)过程中突然出现缓慢型心律失常(如心跳明显减慢,每分钟在50次以下),手指按脉搏,脉搏次数明显减慢,并可有头晕、胸闷等症状;
(2)室性早搏出现次数较原来增加4倍左右,这时病人会感到心悸、胸闷、头晕等症状更为明显,手指按脉搏、则脉搏次数快慢不一甚或有停歇现象。这时应引起高度警惕,最好尽快到医院作心电图检查,并应在医生的指导下,尽快采取相应的紧急治疗措施。
为了防止抗心律失常药物所致的心律失常,一般来说,必须注意下列几点:
1.首先,要明确心律失常的病因,如为功能性、发作不频繁、且无症状,可不必用抗心律失常药,如发作频繁,且有症状,可服用镇静剂,如无效,可选用小剂量的抗心律失常药物。如由器质性心脏病引起的,如冠心病、心肌炎后遗症等,则应根据心律失常类型,发作次数,心功能情况,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抗心律失常药,并注意观察个体反应。
2.如心跳偏快,心功能较差,发作次数频繁,应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对心功能影响较小的药物,如胺碘酮等,但必须严格掌握剂量,并严密观察其对心率及心电图的影响。
3.尽量做到单一用药,短期的服用治疗剂量,以后改为维持量服用。另外,不要擅自增加剂量,以防毒副作用增加。
4.尽量避免联合用药,因为联合用药虽可提高疗效,但也可增加毒副作用,甚至引起心律失常。如必需要用的话,必须在医生的指导下,选用副作用较小的抗心律失常药,且两者合用时剂量均应偏小,服药时间不宜过长,并密切观察心率、心律有无突然变化,如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减量或停用。, http://www.100md.com(徐济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