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2000年北京市西药地方标准品种再评价情况分析
关键词:
根据卫药发[1996]第56号“关于加速西药地方标准品种再评价的通知”及卫药注发[1998]第37号“关于落实加速西药地方标准品种再评价工作的通知”两文的要求,北京市从1997年开始对本市的西药地方标准品种进行了再评价,按国家要求的进度目前已完成了心血管类药物、非抗生素类抗感染药物等四批品种的评价上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简述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市共有西药地方标准药品共1112个,其中剂型、规格与药典、部颁标准收载不符的药品106个(此类品种将另行评议),所余1006个品种中属1985年11月1日前批准生产和1996年5月30日前移植生产的药品共878个,1985年11月1日后批准生产和移植生产的药品128个。
二、申报情况
本次再评价工作分企业申报、专家审评、卫生局初审意见和上报国家药典委员会复审三个步骤。四批申请再评价的药品为729个,第一批53个,第二批180个,第三批242个,第四批254个(见表2)。生产企业在本次再评价中自动放弃的品种有199个,市卫生局初审通过,上报国家药典委员会后又放弃的药品有78个,共放弃277个。本次再评价品种中属同品种不同剂型的药品有50个,一个原料药带有不同剂型的药品有39个,同一药品不同企业均拥有生产批准文号的有93个,分布在67个药品生产企业。
三、再评价初审结果
申报单位申报的729个药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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